13601242728 蒲老师
关于征集2010年吉林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提升我省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攻关与成果转化及产业化的有效衔接,推动相关产业技术升级,加快企业成为自主创新主体的步伐,根据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战略需求和科技创新的具体要求,按照省政府有关布署,省科技厅决定实施第二批吉林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一)支持方向
优先安排和支持符合我省产业发展方向,技术先进、适用,实施后能形成规模,可产生明显的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且具有重大影响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
1、技术含量高。属国内自主创新的项目,其技术水平达到国内领先;属国外引进的项目,其技术水平应达到国际先进;
2、明显提高产业技术水平、具有较大市场需求、2-3年内能够达到相当的经济规模并实现较大效益(其生产规模或产值达5亿元左右);
3、项目在省内实施,前期基础条件较好,组织保障到位,能够带动人才、基地发展,实施机制合理,产学研结合。
(二)条件要求
1、申报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在以下范围选择:
(1)国家和本省发布的重大科技成果推广指南项目;
(2)列入省级各类科技计划并已通过验收或鉴定的项目;
(3)获国家级或省级科技奖励的成果;
(4)已获国家专利权并具备转化条件的项目;
(5)省外或海外来吉转化的项目;
(6)其它具有重大转化前景的科技成果。
2、申报单位是在吉林省境内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单位,或是以企业为主体的企学研合作的联合体,应具备的条件是:
(1)企业在相关任务领域具有领先的创新能力和技术基础;
(2)企业有稳定的研发投入、常设企业技术开发机构或稳定的科研队伍和人才;
(3)建立了有效的产学研合作机制。
(三)资金投入方式
根据项目的特性,以及承担单位的具体情况,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实行无偿补助、贷款贴息和股权投资等不同支持方式和实施机制。
根据实际情况,在具体项目的资金安排上,可采取单一投入或组合投入的方式。
二、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
(一)支持方向
优先安排和支持针对全省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科技需求,以解决产业技术发展中的重大、共性技术为主要目标的研发项目。围绕发展高新技术产业、改造传统产业、推动农业新科技革命、促进社会与民生事业发展等领域,加强技术创新,实施技术跨越。
1、解决制约主导产业发展的关键技术、核心技术;
2、形成对主导产业发展具有引领作用的战略产品;
3、具有重大意义的原始性创新研究;
4、对推动社会、民生事业发展,解决重大社会、民生问题具有重要作用的研发项目等。
(二)条件要求
1、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技术政策,以市场需求为导向,能够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瓶颈制约问题。
2、项目目标明确具体,技术指标可考核,三到五年能够完成,并能形成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成果或相关技术标准。
3、项目完成后能够直接投入应用或具有较强的应用前景,转化后可取得显著的经济、社会效益。
4、加强产学研的联合,提倡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合作创新。
5、项目前期基础条件较好,政策、技术、资金、人才和市场等资源要素集成度较高,实施机制合理。
6、申报单位是在吉林省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三、申报要求
(一)申报材料、方式及受理时间
吉林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的申报须按要求填写《吉林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申报书》及《吉林省重大科技攻关项目简介》或《吉林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申报书》及《吉林省重大科技成果转化项目简介》(格式可登陆吉林省科技厅网站http://kjt.jl.gov.cn/kjt/5/22/s22.shtml下载),装订成册(一式10份)报送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吉林省重大专项办公室)。
1、中、省直单位可直接向省科技厅申报;其它单位按隶属或属地原则,须经由市(州)、县(市)科技局或省直有关部门、国家级高新区(经开区)等管理部门审核盖章。
2、申报材料的时效性。申报材料所附知识产权归属证明、技术标准、科技查新(检索)报告等证明材料,须在有效期内。没有标明时效期的,按两年之内有效计。
3、受理时间:申报受理时间为自“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09年12月16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项目代理申报咨询电话:010-580902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