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1242728 蒲老师
为进一步发挥浦东新区企事业单位在承担国家重大科技任务中的战略作用,培育能形成具有核心自主知识产权、对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的提高具有重大推动作用的战略性产业,根据《浦东新区科技发展基金科技重大项目配套资金操作细则》(沪浦科[2008]107号)的有关规定,现发布2014年度科技重大项目配套项目申报指南。
一、支持内容
对承担国务院发布的《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确定的16个重大科技专项、“863”、“973”、“高技术产业发展项目计划”、“科技支撑计划”等国家科技项目课题并已获得国家资助资金的企事业单位,按照主课题立项批文及合同任务书资金分配情况,累计浦东获得的国拨资金总额,对主课题承担单位予以配套。
二、申报条件
1、工商注册地、财税户管地在上海张江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核心园(包括张江高科技园区、康桥工业园区、国际医学园区、合庆工业园区、张江光电子产业园、银行卡产业园、周浦繁荣工业区)以外的企事业单位。
2、申请单位必须为项目主课题责任单位(依据主课题项目任务(合同)书及立项发文确定),子课题承担单位不能直接提出资金配套申请,同一单位同时最多执行2个配套项目。
三、申报材料
1、浦东新区科技重大项目配套资金申请表
(从www.techpudong.gov.cn网“一网式项目申报系统”→“科技重大项目配套资金申请”);
2、国家有关部门项目立项批文(须含附件清单);
3、项目主课题计划任务(合同)书。其中国家科技重大专项项目,须盖有专项实施管理部门的相关公章;“863”、“973”及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等项目,须盖有项目组织单位的相关公章,科技部核准意见的相关公章;
4、项目收款凭证;
5、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
6、企业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项目申报时需在线递交电子文本1份,提交书面材料1式2份。
四、申报方式及截止时间
1、申报企业登陆浦东科技网(www.techpudong.gov.cn)注册后,企业用户登录帐号,在网上填报申请表格及有关材料,上传相关附件(附件材料请扫描成PDF文档)(网站开通咨询电话:58200390),网上材料经审核通过后,再将在线填写的申请材料打印加盖企业公章后提交给受理部门,所有附件材料需验原件。
2、本指南发布时间和网上填报起始日期为2014年8月4日,截止日期为2014年8月22日。书面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14年8月4日至8月22日。
五、报送地址及联系方式
受理:浦东新区合欢路2号浦东市民中心浦东科委56号窗口
联系电话:68542222-88256
注:受理部门不接受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