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1242728 蒲老师
各众创空间、孵化器和科技园区:
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快徐汇区科技创新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的扶持意见》(徐科委〔2017〕41号),区科委现启动2018年度徐汇区众创空间、孵化器和科技园区评价扶持工作,具体如下:
一、申报主体资质条件
申报孵化器和科技园区扶持政策的运营机构,应为经市级以上科技管理部门认定(备案或入库)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和经区级科技管理部门认定的科技园区。
申报众创空间扶持政策的运营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地、税管地和经营地均在徐汇区;实际运营3个月以上;建筑面积原则上不低于500平方米;组织机构健全,有可自主支配服务设施,具有较为完善的孵化服务体系。
二、申报方式
本次申报采取网上填报与线下受理书面材料的方式进行。
1.网上填报
线上申报将于2019年6月19日~7月8日16:30开放申报权限。线上申报操作步骤:访问http://www.xuhui.gov.cn/kjcx/,登录后依次选择“我要办”->“区级”->对应评价扶持项目,按要求填报相关信息。
2.书面材料受理
申报单位请于2019年7月10日16:00之前将书面申报材料报送徐汇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为:南宁路969号1号楼1楼。
所有书面材料请A4纸双面打印一式五份,签字盖章齐全,采用胶装方式于左侧装订成册。
三、其他事项
1.本次评价时间范围为2018年1月至2018年12月。申报众创空间扶持政策的运营机构应当于2018年9月30日前投入运营,
2.网上申报内容与书面材料内容应保持一致。
3.对一个运营机构、多个空间载体的情况,由运营机构自主确定分别申报或合并申报后,参与综合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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