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1242728 蒲老师
各有关单位:
2014年中央“千人计划”人选申报工作已于近日启动,根据中组部有关文件精神和市委组织部通知要求,请各单位配合做好推荐工作,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按照“择天下英才而用之”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引进力度,在保证人选质量基础上,保持适度引才规模,优化引才结构。突出“高精尖缺”导向,重点向高端制造、民生科技等领域倾斜,支持引进从事重大原始创新研究和有望实现重大突破的人才。在引才项目上,重点向“青年千人计划”、“外专千人计划”和“顶尖人才与创新团队”项目倾斜。在引才单位上,重点向企业倾斜。
二、申报类型
浦东新区科委负责受理区域内“创新人才长期项目(在新区注册的民营企业引进的海外人才)”。
三、申报条件
创新人才长期项目(民营企业类)
申报人一般应在海外取得博士学位,不超过55岁。申报人一般应未全职在国内工作;已经在国内工作的,回国时间应在一年内。引进后应全职在国内工作不少于3年,每年不少于9个月。累计申报次数原则上不超过2次,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在国外著名高校、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
2、在国际知名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和经营管理人才;
3、拥有能够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技术产品升级的重大科研成果;
4、具有丰富的金融管理、资本运作经验,在业界有较大影响;
5、国家急需紧缺的其他高层次创新人才。
注:计算时间节点为2014年9月12日,即创新人才长期项目申报人须2013年9月12日之后回国(来华)工作;申报人需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工作合同。如系已签订合同或正式到岗的,其合同签订时间需在2013年9月12日之后。
四、申报程序
创新人才(长期项目)
1、申报人按要求填写《千人计划申报书(企业长期项目)》,用人单位审核后在“用人单位意见”栏签字盖章后,报主管部门审核。
2、主管部门对申报材料审核后,在“主管部门意见”栏目中,填写有关内容并在“1、申报材料的审核意见”处盖章(不要盖到最后一栏),报浦东国际人才城初审后,报区委组织部。
注:除创业人才外,用人单位与申报人达成初步意向后,应由学术(技术)委员会或类似机构,组织专家对申报人的学术(技术)水平进行评价,通过后签订正式工作合同或意向协议,再分别填写申报书按程序报送。
五、申报材料
1、需报送的纸质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带附件)1份;申报人其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1份;“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1份。
2、创新人才申报书附件材料一般应包括:(1)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2)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3)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工作合同复印件;(4)在海外任职的证明材料;(5)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6)领导(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7)奖励证书复印件;(8)其他需要提交的材料。
3、申报书和附件材料请务必合并装订,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和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另附。所有纸质材料请同时报送电子文档(光盘),申报书和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为WORD格式,附件可以是PDF格式(必须为一个文件),汇总表为EXCEL格式,电子文档内容需与纸质材料一致。
六、注意事项
1、在填写申报书时请注意,创新人才(民营企业引进人才)的申报单位是指具体的用人企业。
2、打印纸质申报书前,请将电子版照片直接贴至申报书照片框内。
3、申报书中工作、教育的简历时间填写时注意衔接,不要出现空挡。
4、申报书中“申报单位意见”、“用人单位意见”填写时要详细具体,尤其是支持条件。
5、申报人应参照填写说明,客观、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不得空项、漏项。申报单位、主管部门要各负其责、严格把关。对申报材料弄虚作假的,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人参评资格。
6、在申报过程中很可能出现重叠,涉及的单位请自行协调,努力做到不遗漏,不重复。
七、申报时间
联系人:赵老师 联系电话:021-61233126
注:申报书、信息表等附件材料电子文本均可在“千人计划网”www.1000plan.org下载,请申报人根据情况自行选择以下附件:
1、千人计划申报书(企业长期项目)及填写说明
2、海外高层次人才简要情况表及填写说明
3、 第十一批“千人计划”申报人选情况汇总表
4、“千人计划”申报材料附件清单
附件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