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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江区项目

关于征集2019年度杭州高新区(滨江)工厂物联网试点项目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9-5-5 18:04:00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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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实施数字经济“一号工程”,加快推进传统制造业改造提升,根据《关于印发2019年杭州市制造业数字化改造专项行动工作要点的通知》(杭经信物联〔2019〕30号),经研究,现组织开展2019年度杭州高新区(滨江)工厂物联网试点项目征集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试点项目的企业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杭州高新区(滨江)区域范围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业企业;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健全。

(二)企业有投资预算,具有实施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智能化改造意愿和信息化基础。

(三)企业信用良好,未被列入杭州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失信黑名单。

同一企业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试点项目。

二、项目范围

鼓励企业通过物联网技术将工厂中的人员、设备、物料信息以及工艺参数、环境参数、质量状况等要素联网,实现工业数据的全面感知、动态传输、实时分析,形成科学决策与智能控制,提高制造资源配置效率和生产制造质量;鼓励企业在工厂物联网的基础上,完善工业安全保障措施,发展基于公共云平台的工业互联网深度应用,构建设计、生产与供应链资源有效协同的制造体系,开展用户个性需求与产品设计、生产制造精准对接的规模化定制,推动制造业面向质量追溯、设备健康管理、产品增值服务的服务化转型。

三、申报方式

1.请申报企业填写《滨江区工厂物联网试点项目实施方案》(见附件1)和《2019年滨江区工厂物联网试点项目汇总表》(见附件2),于5月19日前将纸质版胶装成册一式一份报区经信局(区政府1437办公室),电子版发送至邮849844808@qq.com。

2.已验收企业有后续投入或延期项目持续实施的均可申报。申报项目投资额自2018年1月1日起计算,并于2019年9月底前完成建设并投入运行。对通过验收的项目按杭政办函〔2017〕102号文件精神给予补助。

3、项目后续的验收管理工作参照《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见附件4)执行。

4、未明事项请与区经信局联系,联系人:何羽,联系电话:81187767。


附件1:杭州高新区(滨江)工厂物联网试点项目实施方案

附件2:2019年杭州高新区(滨江)工厂物联网试点项目汇总表

附件3:关于《杭州高新区(滨江)工厂物联网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中“试点方向”的说明

附件4: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


杭州高新区(滨江)经济和信息化局

2019年5月5日 

附件信息:

附件1:滨江区工厂物联网试点项目实施方案.docx

附件2:2019年滨江区工厂物联网试点项目汇总表.docx

附件3:关于《滨江区工厂物联网试点项目实施方案》中“试点方向”的说明.doc

附件4: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doc

杭经信物联【2018】17号关于印发杭州市工厂物联网和工业互联网试点(示范)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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