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1242728 蒲老师
各有关单位:
为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中心,增强创新策源能力,推动本市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围绕国家和本市创新体系总体布局,根据《上海市工程研究中心管理办法(试行)》,市发展改革委特发布上海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指南。
一、申报重点领域
重点聚焦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制造、新材料、生物医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节能环保、数字创意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开展关键共性技术研发、科技成果产业化、先进技术验证、行业标准制定等。工程中心建设主体需为所在领域国内领先的本市企业、高等院校和科研机构。
二、申报主体资格
(一)属于战略性新兴产业重点领域。鼓励采用公司法人形式。
(二)具有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处于国内领先水平、有待工程化开发和良好市场前景的重大科技成果,具有国内一流水平的研究开发和技术集成能力及相应的人才队伍。
(三)具有通过市场机制实现技术转移和扩散、促进科技成果产业化、形成良性循环的自我发展能力,建立有完善的人才激励、知识产权管理等制度。
三、申报方式
(一)申报材料
各申报单位根据《上海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制提纲》(详见附件1),编制上海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以下简称“申请报告”)。除申请报告外,还需一并提供的材料为:
1、申报单位法人营业执照
2、场地证明文件(自有房产证或租赁合同及出租方房产证)
3、前期科技成果证明文件(如专利、软件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经第三方专业认定的科技成果评价报告等)
申报单位需对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并书面承诺对真实性负责。
(二)材料要求
各申报单位应将书面申报材料(申请报告及相关附件)采用A4纸双面打印,胶装3套(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需签章齐全,并附上电子版WORD文本、含附件整本扫描PDF版)送各区主管部门(各区联系人详见附件2)。
(三)报送方式
各区主管部门对本区相关单位提出的申请进行初审并择优推荐,形成《XX区关于上海市工程研究中心申报初审及推荐意见》,正式行文报送市发展改革委,并转报相关申报材料。推荐数量最多不超过2个。
(四)报送时间
请各区发展改革委于2019年2月28日前,将初审及推荐意见报送市发展改革委。
四、各区材料递送地址
地址:黄浦区延安东路1200号12楼1207室(不接收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联系人:田苗、胡巍
联系电话:23300124、23112852
附件:1、《上海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2、各区主管部门联系人及材料递送地址一览表
上海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19年1月25日
附件1
上海市工程研究中心申请报告编制提纲
一、摘要(2000字左右)
二、建设背景及必要性
1、本领域在国民经济建设中的地位与作用
2、国内外技术和产业发展状况、趋势与市场分析
3、本领域当前急待解决的关键技术问题
4、本领域成果转化与产业化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原因
5、建设工程中心的意义与作用
三、申报单位概况和建设条件
1、申报单位及主要发起单位概况
2、拟工程化、产业化的重要科研成果及其水平
3、与工程中心建设相关的现有基础条件
四、主要任务与目标
1、工程中心的主要发展方向
2、工程中心的主要任务
3、工程中心的发展战略与经营思路
4、工程中心的发展目标
五、管理与运行机制
1、工程中心的机构设置与职责
2、工程中心的运行机制
六、经济和社会效益初步分析
七、其它需要说明的问题
八、工程中心负责人及联络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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