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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8年长宁区人工智能企业房租补贴申报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8-12-29 18:10:31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各有关单位:

为有力支持和服务人工智能企业创新发展,按照《长宁区关于加快推进新一代人工智能产业集聚发展的若干政策意见》(长府规[2018]1号),现就开展2018年度长宁区人工智能企业房租补贴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基本条件

1、2017年7月1日以后成立或迁入长宁的企业,工商税务关系在长宁。

2、已进行过长宁区人工智能企业认定备案。

3、在长宁租赁自用办公载体,且2018年已连续缴纳房租满6个月。

二、扶持标准

(一)入驻长宁区缤谷大厦(长宁区威宁路369号)、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企业,经审核给予自用办公租房房租价格40%、每年最高150万元的房租后补贴扶持:

(1)纳入国家、市级重点企业名录的企业。

(2)被国家、市级部门认定的人工智能龙头或独角兽企业。

(3)纳入国家、市级人工智能重点科研计划、项目承担建设单位的企业。

(4)500强企业转型创新成立的人工智能企业,企业注册资本在1000万以上(含1000万)。

(5)年税收1000万以上,或年税收增长率达到30%及以上的创新企业。

(6)谷歌、微软、百度、阿里、腾讯等顶尖互联网公司高管创业企业,团队规模不少于100人。

(7)掌握国内外人工智能先进技术,技术进入商业应用的企业,且与国内外知名企业有业务合作关系;或完成B轮融资,累计融资额不低于1亿元。

(二)企业在人工智能细分领域技术优势(或市场优势)明显,且获得过知名风险投资机构两轮及以上投资,经审核给予不高于租金总额的30%,每年最高100万元的房租后补贴扶持。

三、申报材料

(一)申请40%房租补贴的企业,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表(见附件);

2、法人身份证明材料:身份证、护照等有效身份证明(核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3、企业资料: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备案的企业章程(核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4、企业租房协议、租房发票(核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5、企业发展证明:企业财务报表、纳税证明及审计报告等;

6、知识产权相关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认定证书等相关材料复印件;

7、其他能证明申请企业和个人业绩等情况的材料。

(二)申请30%房租补贴的企业,须提交以下材料:

1、申请表(见附件);

2、营业执照(三证合一)(核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3、开户行许可证(核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4、申请企业与长宁区办公载体的租赁合同、租房发票;

5、申请企业在人工智能细分领域技术优势或市场优势明显的相关证明;

6、申请企业所获得风险投资机构的名称及相关证明材料,风险投资实际到位证明;

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一式两份,所有材料需每页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申报事项信息的电子文档。

四、申报时间及受理部门

1、申报时间:2019年1月29日-30日集中受理企业材料提交。

2、受理部门:

(1)40%房租补贴材料受理部门:科技创新科  郭老师、金老师  52388272

(2)30%房租补贴材料受理部门:科技服务部  马老师、徐老师  523883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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