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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城区

关于开展东城区2018年度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直通车推荐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8-10-12 11:01:21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8年度北京市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8〕5号)、《关于开展高端领军人才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直通车评价工作的通知》(京人社专技发〔2016〕207号)、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关于开展2018年度北京市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价工作的通知》、北京市社会科学院《2018年北京市社科研究系列职称评审工作通知》及有关文件精神,我区将开展高端领军人才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职称评价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一)自然科学研究。在东城区所属科研机构及非公科研机构中,从事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与推广、科技咨询的高端领军人才。

        (二)社会科学研究。在东城区所属科研机构及非公科研机构中,从事社会科学研究工作的高端领军人才。

  二、申报条件

  (一)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职称评价。申报人在近五年内:

  1.取得国家级或市(省、部)级人才表彰奖励;

  2.获得国家级科技奖项或市(省、部)级科技二等奖(含)以上奖项,且排名前三名的完成人;

  3.作为主要作者,在本领域出版过3部重要学术著作,或在国际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论文5篇(含)以上;

  4.作为前三名发明人,获得国家发明专利金奖,或在本领域内取得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发明专利;作为前三名标准起草人,研究制定了国家标准,取得显著的社会、经济效益。

  (二)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社会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职称评价。申报人在近五年内:

  1.取得国家级或市(省、部)级人才表彰奖励;

  2.研究成果曾获得国家级科研奖项或市(省、部)级科研一等奖(含)以上奖项;

  3.担任国家级科研项目(课题)或市(省、部)级重点科研项目(课题)负责人;

  4.在本领域独立出版3部以上重要学术专著,并在重要学术刊物上,独立发表具有较大影响力的学术论文10篇以上。

        三、评价程序

        (一)个人申请。10月16日前,符合参评条件的申报人员填写《北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高端领军人才评价专用)》(以下简称《申报表》)并准备相应业绩材料,由所在单位审核。

        (二)单位申报。本区所属科研机构申报人员须由其所在单位在核定的职称结构比例内,向上级主管单位推荐委员会申报参评,并按要求组织审核申报材料;非公科研机构申报人员, 10月19日前,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向东城区推荐委员会办公室提交申报材料,并按要求组织审核申报材料。

        (三)区域推荐。10月25日前,区推荐委员会按照规定的推荐标准和程序,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对申报人员的技术水平、工作能力和工作业绩进行审核、评议,采取票决制确定推荐人选,向市评审委员会提交推荐报告。

        (四)市级评审。市级评审委员会将组织答辩,经过业绩陈述及专家评价、评委会表决、结果验收、社会公示等程序后,为通过专业技术资格评价的人员颁发证书。

        四、申报材料及要求

        申报人员提交的申报材料应确保真实、准确、完整。内容不得涉及国家秘密,确需提交涉密材料的,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申报材料包括:

        1.证明申报人所在单位为非公科研机构的证明材料一式一份。

        2.《申报表》原件一式三份及电子版。

        《申报表》用A4纸正反双面打印,左侧双钉装订,不得另加附页。内容应客观、真实,“个人申请”一栏需本人亲笔签名,“工作单位申报意见”一栏需由经办人亲笔签名,加盖清晰的单位公章。

        《申报表》电子版请发送至dongchengzjk@126.com。

        3.证明材料原件(现场审核后返还)及复印件一式三份。

        (1)所在单位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

        (2)身份证或外籍人员护照;

        (3)学历、学位证书(海外学位需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4)人才表彰奖励证明材料;

        (5)所获科技、科研奖项证明材料;

        (6)承担重大项目(课题)证明材料(需包括合同书首页、各方签章所在页、本人为项目负责人的证明页、结题验收报告);

        (7)专利、标准制定相关证书;

        (8)发表论文(需包括目录页、版权页和本人论文所在页)、出版专著(需包括封面、版权页)等材料。

        证明材料复印件用A4纸复印,按上述顺序排列,装订成册。复印件关键页(包括本人姓名等关键信息所在页)均需加盖所在单位公章,并用彩色荧光笔明显标注后折页,所有复印件需加盖骑缝章。

        以上所有材料请分别装入三个材料袋中,每个材料袋包括:《申报表》一式一份、证明材料复印件一式一份。

        五、联系方式

        东城区推荐委员会办公室电话:84037941

        报送地址:东城区什锦花园胡同26号115房间

        附件:1.北京市高端领军人才自然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评价办法

                   2.北京市高端领军人才社会科学研究系列研究员评价办法(试行)       

                   3.北京市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申报表(高端领军人才评价专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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