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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度通州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申报指南
添加时间:2018-7-9 10:03:15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各相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实施细则的通知》(通政办发〔2017〕26号)文件精神,认真做好2018年度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引进申报工作。现将《2018年度通州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申报指南》印发你们,望遵照执行。

北京市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8年度通州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申报指南

附件1:通州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申报书

附件2:可行性报告参考提纲

附件3:申报书附件目录

附件4:通州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实施细则

 

2018年度通州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申报指南

为大力引进和扶持我区急需的创新团队,根据《“通州区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和“通州区高层次人才发展支持计划”实施细则》(京通办发〔2017〕2号)、《北京市通州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通州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实施细则的通知》(通政办发〔2017〕26号)等文件精神,现制定 2018年度通州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申报指南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引才原则:注重与通州区重点产业发展方向和需求相一致,注重人才的层次和研发技术的先进性,注重项目产业化的可行性和市场前景,为优化我区经济结构、实现产业高级化发展提供坚强的人才保障和智力支撑。

(二)引才重点:面向新一代信息技术、集成电路、医药健康、智能装备、节能环保、新能源智能汽车、新材料、人工智能、软件和信息服务以及科技服务业等十个重点发展的高精尖产业领域,引进取得国际先进或国内领先创新成果、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产业化前景广阔的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重点引进大数据、网络安全、人工智能、智慧城市、医药健康及节能环保、科技服务业等领域的团队。

(三)引才类别:引进团队分“技术研发产业化”和“应用基础研究”两类申报评审。

技术研发产业化团队主要依托产业化项目引进人才,引进后重点围绕产业发展的核心关键技术问题进行研究,具有快速产业化潜力和广阔市场前景。研发成果重点考量核心技术创新、战略产品研发、销售利税及带动相关产业产值等方面指标。

应用基础研究团队主要依托重大研发平台、重点学科和重大项目引进,引进后重点围绕产业发展的战略性、前瞻性、基础性和原创性问题进行研究。研发成果重点考量研究成果的创新性和前瞻性、研发平台建设、人才队伍建设及其他研发产出,如承担国家级高水平项目、高质量论文发表、核心专利产出及支撑产业科技创新、技术转化的社会效益等方面指标。

二、支持措施

(一)对获立项的创新团队,我区将视团队的层次给予相应经费资助。对于获评定为世界一流、对我区产业发展有重大影响、能带来重大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创新团队(A类),给予300万元的经费资助;对于获评定为国内顶尖水平、国际先进水平的创新团队(B类),给予200万元的经费资助;对于获评定为国内先进水平的创新团队(C类),给予100万元的经费资助。首次发放经费总额的40%,剩余的60%按项目计划从第3年起逐年等额支付,年度考核合格后,在下一年的第一季度下达。

(二)对创新团队引进工作实行奖励制度,对于引进A类团队的,给予引进责任主体20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于引进B类团队的,给予引进责任主体100万元的资金奖励;对于引进C类团队的,给予引进责任主体50万元的资金奖励。

(三)在本年度申报通州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但未入选的项目中,选取一批综合评价较好的团队项目纳入后备团队库进行重点培育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团队基本条件

申报团队应同时满足以下基本条件:

1.申报团队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基础,有特色鲜明的核心研究方向和明确的研究目标,符合我区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团队成员需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职业操守,具备较强的创新创业能力,研究水平和成果居本领域、本行业前列,科研成果产业化前景好。

2.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1952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中国科学院、中国工程院院士以及诺贝尔奖等国际大奖获得者、发达国家院士、国家“千人计划”顶尖人才项目入选者等全职来通州工作年龄可放宽至70周岁(1947年12月31日之后出生)。团队成员平均年龄不超过55周岁。

3.团队由1名带头人和不少于4名核心人员组成,与国内外科研机构或重大项目稳定合作3年以上,学术水平在专业领域内具有明显优势,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团队带头人应具有较高的学术造诣,其研发能力和过往科研成果为业界公认;擅于把握产业发展前沿动态、长于创新思维,能够把握新方向、开拓新领域;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合作精神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在团队中能够发挥凝聚作用。

4.技术研发产业化团队应具有成功的项目产业化经验,申报项目有样机或产品检测报告等,所实施的研发项目须有明确的产业化计划,有合理的产业化路线安排,所提出的经济和产业化目标有科学的预测依据,能够在未来5年内实现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并带来良好经济社会效益。

5.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全部由通州区外引进,即首次与申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前,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均应在通州区外工作。团队须与用人单位签订意向性合同,承诺入选后3个月内(从印发入选名单之日起算)签订正式合同并到岗;如已签订正式合同,首次与用人单位签订合同时间应在2016年1月1日之后。

6.团队带头人和核心成员引进后需在通州区连续工作5年以上,其中,团队须至少有3人全职在通州工作,为团队带头人及第一、二核心成员;其余核心成员可选择全职或平均每年兼职在通州工作3个月以上,优先支持所有成员全职在通州工作的团队。

7.“创新药物领域”临床前研究申报团队须基本完成中试生产工艺研究,并建立质量标准,基本完成初步药效学和安全性评价,作用机理比较明确,并在2年内向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提交药物临床试验申请;临床研究项目申报团队研究品种须已申请(以获得申请受理号为准)或已获得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临床试验批件。

(二)用人单位基本条件

1.用人单位在通州区依法注册(申报截止之日前完成全部注册手续)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应具有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和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用人单位是企业的,需年产值超过1亿元或具有较好的成长性、拥有的核心技术已产业化并具有较大的经济效益前景)。

2.创新团队也可自主在我区注册成立公司作为申报主体,并自筹资金解决项目研发和产业化有关问题。

3.成立不足三年的企业,申报截止之日前实缴注册资本应不低于500万元;

4.区内高等院校、公共创新平台或新型研发机构等。

(三)协作单位基本条件

协作单位须为在通州区依法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满足以下条件:

1.最多不超过1家企事业单位(包括区内高等院校、公共创新平台或新型研发机构);

2.与申报单位签有相关合作协议或合作意向协议,明确项目任务目标落实、双方权利义务、违约责任等事项。

四、申报方法

填报《通州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申报书》,经乡镇、街道(园区)审核推荐后,将申报材料提交区科委审核。

五、申报材料

《通州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申报书》,并按要求逐级加盖公章,申报书一式8份(可行性报告,应与申报书联合装订)、附件一式2份。 申报材料应按照有关填写说明认真填写,不得空项、漏项。用人单位应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确保信息真实、完整。

附件一般应包括以下材料并按以下顺序提供复印件:身份证或护照、学历学位证书、来通州前在国内外任职证明及相关参保或缴税记录、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或意向性合同、全职(兼职)来通州工作承诺书、荣誉与奖励证书、主要成果(代表性论文、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项目查新报告、企业证明材料(营业执照、股权构成、公司业绩和近年财务报表)等。

六、注意事项

(一)用人单位是引进和使用人才的主体,负责推荐拟引进人选,建设工作平台、安排岗位职务等具体工作,并为团队项目研发及产业化提供所需的资金、场地等配套保障。

(二)入选的团队要切实履行合同,确保工作时间,在用人单位或创办企业专心工作,并需配合区主管部门定期开展人员到位考核工作。

(三)团队申报人及其用人单位应根据自身情况,科学合理填写申报层次和资助金额。经评审入选后,不得随意减少或更换团队成员,不得任意调整研究内容、项目目标以及项目总投入。

(四)本指南所称“引进”,以团队成员来通州前在区外或国(境)外全职工作单位所在地区确定,需提供本人来通州前在原单位工作满1年以上的证明材料,如聘用证明、劳动合同、纳税证明等。同一单位不同分支机构之间存在隶属关系的申报单位之间的人才流动,引进后派驻申报单位区外机构或产业化公司工作的,以及区外单位派驻区外机构学习工作的人不在此次申报范围之列。应届毕业生以学历证明为准。

(五)本指南所称的“全职”,要求境内引进成员每年在通州工作时间累计9个月以上(5年累计990个工作日以上),境外引进成员每年在通州工作时间累计6个月以上(5年累计660个工作日以上),其中:1.从境内高校院所引进的全职成员(两院院士除外)需在合同签订时出具人事关系转入证明、在通州的社保缴纳证明或原单位同意离岗创新创业证明(或符合国务院有关兼职兼薪有关规定的证明)三者之一;2.从境内企业引进的全职人员需在合同签订时出具原单位离职证明以及在通州的社保缴纳证明;3.从境外(含港澳台)引进的全职人员以出入境记录、银行工资流水、个税缴纳记录等作为核实依据。全职在通州工作成员在合同执行期间不得在区外其他单位担任实质性工作(学术兼职、兼职顾问除外),包括但不限于担任区外企业董事长、执行董事、总经理、总监、总工等实际职务。

(六)本指南所称的“境外引进人员”是指来通州前在国(境)外单位全职工作3年(含3年)以上的人员。

(七)本指南所称的“兼职”,要求团队成员每年在通州工作时间累计3个月以上(5年累计330个工作日以上),并需在合同签订时出具其来通州前工作单位同意其来通州兼职的相关证明等作为核实依据。

(八)申报团队项目研究成果知识产权原则上均应归申报单位所有。如有团队及申报单位协商另行约定的,可从其约定,但这类成果均不列入团队项目与其取得成果范畴。

(九)团队评审以“目标导向”为原则,申报书中团队预期取得成果情况,包括预期技术指标、成果指标、经济指标、社会效益指标是项目评审重要内容,将从预期目标的合理性、科学性和可操作性等方面对团队进行评价,且团队入选后签订合同时项目内容及预期取得成果内容不可调整。申报团队及申报单位务必结合实际,认真客观填写,不得虚高。

七、申报时间

(一)自指南发布之日起,于2018年8月10日17 :00 前将申报材料电子板发送至区科委科技综合科(邮箱:kangly@bjtzst.gov.cnzhengjinjing89@126.com)

(二)区科委于8月17日17:00 前完成形式审查;

(三)各申报单位应于 8月30日17:00 前将打印纸质申报材料,经乡镇街道(园区)科技部门填写推荐意见并加盖公章后,交至区科委311室。

八、联系方式

通州区科学技术委员科技综合科

地址:通州区梨园南街326号9号楼311室。

联系人:康连元、郑晋京

联系电话:89526652-1076;89526621

附件:1.通州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申报书

2.可行性报告参考提纲

3.申报书附件目录

4.通州区引进高层次人才创新团队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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