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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8-6-1 13:58:43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各相关企业:

  为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强化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工信部和财政部联合发布了《关于组织推荐2018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工信厅联科函〔2018〕157号),启动了2018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认定推荐工作。

  申报示范企业的基本条件如下:

  (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管理制度健全,会计信用、纳税信用和银行信用良好;

  (二)在国内建有科研、生产基地且中方拥有控制权;

  (三)已认定为省级以上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

  (四)技术创新成果通过实施技术改造,取得了较显著的成效;

  (五)具有一定的生产经营规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年销售收入3000万元以上,资产总额4000万元以上。

  请各企业按照通知要求,根据《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工信部联科〔2010〕540号)有关规定,于2018年6月4日前将附件1及企业申报材料(企业申报材料具体要求详见附件4,格式见附件2,文字版一式五份,标注申报企业的电子版光盘两份)报送至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科技标准处。

  请各申报企业同时将申报材料电子版报送至区经济信息化委科技标准科(309)备案。

  联系人:刘霞,汤波;联系方式:69746089

  邮箱:bzk307@126.com

   

  附件:1.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

  2.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

  3.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8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

  4.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

   

  昌平区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5月24日



附件一: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推荐企业汇总表.doc

附件二: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申报材料.doc

附件三: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财政部办公厅关于组织推荐2018年国家技术创新示范企业的通知.pdf

附件四:技术创新示范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试行).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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