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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集2018年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项目库入库项目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8-5-16 16:12:21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大江东经发局及各有关单位:

为深化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经费改革,提高县域经济农业与社会发展领域科技创新能力,推进我市现代农业和民生科技产业发展,着力建设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根据《杭州市农业科研资金管理办法》(杭科农〔2015〕117号)和《杭州市社会发展科研资金管理办法》(杭科农〔2015〕118号),经研究,决定公开征集2018年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项目库入库项目,具体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库类别

杭州市农业与社会发展科研项目库入库项目。

二、入库对象

入库对象为在杭州市注册或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由各区、县(市)归口管理的企事业单位。

重点支持现代种业、智慧农业、生态农业、农产品精深加工、资源环境、节能减排、城建交通、公共安全、医疗卫生、健康产业等领域。

三、申报要求

项目申报采取自主申报、网上和书面资料报送相结合的方式。

1、网上申报。登录杭州科技政务网(http://www.hzst.gov.cn)进入“杭州市财政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首次申报单位需先注册、并经所在地科技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才能申报)。

2、书面报送。申报单位完成网上申报后,将项目申请表、可行性报告、承诺书及附件材料一式两份,经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大江东经发局初审后统一报送。项目一旦受理后,项目的主要研究内容、各项指标原则上不能更改。

3、各申报单位要对项目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作出承诺。

4、同一企业(不含医院)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同一医疗卫生单位申报数不能超过5项;已获市财政经费资助的项目,不能重复申报;项目负责人正在承担市级农业与社会发展科技计划项目未结题验收及列入省、市科技部门信用不良记录按规定不允许申报者,不能申报。

5、市科委将加强项目库的动态管理,通过专家评审等方式确定入库项目。入库项目将作为各区、县(市)科技局安排市级因素分配资金的依据之一。

6、各区、县(市)科技局可根据实际情况设定申报要求,采取事前或事后等方式资助入库项目。

四、初审和推荐要求

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大江东区经发局要紧密结合本地区发展特色和工作重点,根据具体申报要求,加强对申报单位的指导,并做好申报材料的初审和推荐工作。初审通过后,完成网上审核并在纸质申请表上签署意见。

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大江东经发局负责制作本地区申报项目清单,并做好材料的汇总上报工作。

五、受理截止日期

各企、事业单位申报截止日期:2018年6月25日;各区、县(市)、经开区科技局、大江东经发局推荐报送截止日期:2018年6月29日。

凡超过项目申报和推荐报送截止日期的单位和地区(部门)将不予受理。

六、受理部门及联系人 

申报项目材料报杭州市科技项目管理办公室(杭州市惠兴路2号,杭州科技大厦603室)

联系人:沈吉英,许平

联系电话:87025452,87060403

市科委监察室电话:87911139

申报业务咨询电话:870152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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