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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8年度闵行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8-5-10 12:08:43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各有关单位:

     根据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意见》(闵府发〔2016〕15号)的通知要求,2018年度闵行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在本区注册(2年以上,2016年5月1日之前)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下列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均可申报:

    1、有承担项目的资金、技术力量及设施设备,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2、有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或在项目完成后可申请或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且相关知识产权申请或授权证明必须为第一申请人或第一权利人;

     3、主要支持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或服务项目,要求企业有足够承担该项目的资金证明、企业职工人数在300人以内、资产总额在5000万元以内、年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内,项目计划新增投资额不超过500万,资金来源基本确定。

4、项目执行期为1-2年(从项目申请填报之日起计)。

    二、申报方式与流程

1、网上填报。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登陆“闵行区企业服务平台” (http://kjzc.mhkj.gov.cn),点击“法人一证通登陆”进行项目申报。

2、推荐单位审核。申报企业完成网上填报并上传相关附件后,由纳税所在地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科技主管部门)或相关单位作为推荐单位,在网上负责审核本项目申报材料完整性、申报资格和推荐工作。

3、科委审核。经推荐单位网上初审同意后,科委进行审核。

4、网上评审。经科委网上审核通过后进入专家网上评审阶段。

5、立项打印。经专家网上评审通过的项目,在线打印项目计划任务书和附件材料并报送推荐单位签字、盖章。

6、提交书面材料。立项企业将推荐单位签字盖章后的申报材料提交科委受理窗口。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时间

项目网上申报日期为:2018年5月7日——6月1日。

  (二)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1、闵行区科技项目申请/计划任务书;

2、上年度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须盖企业公章);

3、与项目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专利证书或受理通知、软件著作权证书等);

4、涉及行政许可的特种行业,应提供许可资质证明复印件;

5、除上述材料外,项目申报单位可提供以下辅助材料:查新咨询报告、检测报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用户报告等材料复印件。

  (三)项目受理

1、书面材料受理。通过专家网上评审通过的项目,申报企业在线打印所有申报材料后,经科技主管部门签字盖章(联系方式见附件2),一式二份,送至以下任意地点:

闵行区证照办理中心三楼科委服务窗口(莘东路505号,庙泾路莘东路路口)

证照中心江川分中心科委窗口(地址:沧源路1160号零号湾1号楼1楼)

证照中心浦江分中心科委窗口(地址:联航路1528号)

2、书面材料集中受理日期根据网上评审情况拟定6月中旬,具体时间另行通知。书面材料请采用A4纸印刷,纸质材料采用普通胶装作为封面。

 

 

 

          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一八年五月七日

 

 

 

附件1:闵行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

附件2: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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