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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转发科技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8-5-8 18:07:09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各区、县(市)科技局、经开区人才科技局、大江东经发局及各有关单位:

现将《科技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国科发火201811)转发给你们,请按相关要求做好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政策宣传,积极发动本区域企业参与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确保企业在531日前提交自评信息。

 

 

附件:科技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做好科技型中小企业评价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

 

 

杭州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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