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1242728 蒲老师
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经信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对“小升规”工作指导和服务,提升企业形象,宣传推广小微企业上规升级的典型经验,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经研究,决定在全省范围内开展“创业之星”企业评选和“小升规”企业典型案例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创业之星”企业推荐条件 (一)成立时间: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10年。 (二)企业范围:2017年度“小升规”企业,原则上要求是公司制企业。 (三)产业要求:符合我省产业结构调整和转型升级要求,重点围绕高端装备制造、信息、时尚、节能环保等八大万亿产业和《中国制造2025浙江行动纲要》确定的11个重点发展产业中的“小升规”企业。 (四)成长性要求:企业具有较好的成长性和盈利能力,原则上要求2016年和2017年企业主营业务收入平均增幅不低于15%,销售利润率不低于5%。 (五)创新性要求:一般要求是创新型、科技型小微企业,在产品、技术、工艺、管理、商业模式等方面上有一定创新。 (六)其他要求:推荐企业必须信用良好,生产经营管理规范,产品监督抽样合格,三年内无重大安全环保事故,无其他违法违规行为。企业综合评价最末一档企业、“四无”企业和“低小散”问题企业不予推荐。 二、“创业之星”企业推荐表填写要求 (一)填写内容准确、真实、完整。 (二)填写企业基本情况。包括创业时间、企业文化或经营发展理念、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利润及员工数、主要产品或服务、市场销售情况、产品技术和专利情况、所属行业、今后发展方向和展望等。 (三)文字篇幅在500字左右。 三、“小升规”企业典型案例推荐要求 (一)企业范围。2015-2017年度的“小升规”企业,优先推荐近两年升规企业。 (二)代表性要求。要体现“培育扶持一批、改造提升一批、引导促进一批”思路,选择不同路径的“小升规”企业案例,重点选择利用现代信息技术,通过“互联网+”、“大数据+”、“智能化+”实现转型提升发展的企业典型和创新型、科技型、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企业典型。 (三)案例格式要求。案例编写没有统一的格式要求,基本要求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企业家基本情况、企业基本情况(创业时间、近两年主营业务收入、利润及主要产品和服务、所属行业产业等)、创业者(企业主)基本情况、经营发展理念、企业创业历程及成长发展过程、企业上规升级的做法及其经验、今后发展方向和展望等。 (四)文字要求。文字叙述清晰,具体翔实,生动可读,并提供2-3张有关企业照片(电子版)。 四、组织实施 (一)请各市、县(市、区)经信委(局)落实专人负责组织开展“创业之星”和“小升规”典型案例推荐工作。 (二)全省评选200家“创业之星”企业。每个县(市、区)原则上推荐3-5家;近两年被列入“小升规”重点县(市、区)的以及去年“小升规”家数在50家以上的县(市、区)可适当放宽,但不得超过6家。 (三)“小升规”企业典型案例每个市推荐10-15家(衢州市、舟山市、丽水市各推荐5家左右)。 (四)推荐材料请各市经信委负责汇总初审把关,于5月11日前将纸质版和电子版统一报送企业规划处,邮箱:954480087@qq.com。 (五)联系人:毛鑫霞0571-87056940,15268785808 杨 帆0571-85157836,18768490577 附件:1.浙江省“创业之星”企业推荐表 2.浙江省“小升规”企业典型案例推荐表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18年4月20日 附件1 浙江省“创业之星”企业推荐表 企业名称(盖章)
附件2 浙江省“小升规”企业典型案例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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