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经信委
转发省经信委《关于做好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产品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各区、县(市)经信局(发改经济局),杭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大江东产业集聚区经发局:
现将省经信委《关于做好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产品推荐工作的通知》(浙经信技术便函〔2018〕34号)、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的通知》(工信厅联产业函〔2018〕19号)转发给你们,请你们按照通知要求,组织开展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类别和条件:
(一)单项冠军企业。分示范企业和培育企业,符合《实施方案》规定的示范(培育)企业9项申请条件的企业可自愿申请。本批培育企业遴选按照好中选优原则,要求是近三年主营产品市场占有率平均位居全球前5位且国内排名第1位的企业。
(二)单项冠军产品。主要条件:单项产品在全球市场占有率位居前3位;生产技术、工艺国际领先,产品质量精良,相关关键性能指标处于国际同类产品的领先水平,优先支持属于“中国制造2025”重点领域的产品。
每家企业只能申报其中的一项。
二、申报材料及有关要求:
申请示范企业的,填写《企业申请书》;申请培育企业的,填写《企业申请书》并编制《培育发展方案》。申请单项冠军产品的,填写《产品申请书》。
细分产品的界定:申请企业应准确填报产品名称,填报产品类别原则上按照《统计用产品分类目录》8位或10位代码填报,难以准确归入的应符合行业普遍认可的惯例。
证明材料:申报企业应提供权威第三方机构(一般为民政部注册的全国性行业协会,不包括分会、专委会)出具的产品市场占有率证明。完税证明以税务部门出具的相关材料为准。企业须对提供各项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本次申报,省经信委实行限额申报,杭州市可以申报不多于20个企业(产品),如有企业需要申报,请提前告知市经信委智能制造产业处。
三、申报截止时间:申报企业必须在5月15日前把申报材料(含申请书、培育发展方案、相关证明材料等)纸质文件一式五份及Word或WPS电子文档光盘(请在光盘上贴申报企业标签)报送所属地区经发局(发改经济局),各地经发局(发改经济局)经初审合格后,出具推荐文件(或推荐函)于5月20日前报送市经信委智能制造产业处。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智能制造产业处,冯香琴 梅明明
联系电话:85257072,85257073。
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A座1707室,邮编:310026。
附件:
1、附件1 浙经信技术便函〔2018〕34号 关于做好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产品推荐工作的通知.doc
2、附件2、中国工业经济联合会关于组织推荐第三批制造业单项冠军企业和单项冠军产品的通知(上网版).doc
3、附件3 制造业单项冠军(培育)企业、单项冠军产品申报条件.doc
杭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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