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北京市财政局 北京市商务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京财企〔2015〕2277号)、《商务部关于2017年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有关工作的通知》和《北京市商务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支持本市外贸企业提升国际化经营能力的通知》(京商务外运字〔2017〕22号),为做好2017年北京市外贸中小企业开拓市场资金项目计划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系统
2017年继续使用外经贸发展专项资金网络管理系统www.smeimdf.org(以下简称申报系统)进行网上申报,项目计划在申报系统上提交成功即可,无须报送书面材料。
二、支持方向、支持内容和支持标准。
见附件一
三、申报系统开放时间
第1次:即日起至2017年8月6日24时。
第2次:2017年12月1日9时至2017年12月17日24时。
四、申报要求
申报的项目计划应为2017年已经实施完成的项目。
申报过程中遇到问题请与北京市商务委外贸运行处或经授权的12个区商务部门(见附件二)联系。
北京市商务委外贸运行处 咨询电话:87211880 87211882 87211032 87211005
附件1:中小外贸企业开拓市场支持内容及标准.doc
附件2:区商务部门联系方式.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