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1242728 蒲老师
专项资金项目征集公告 |
|
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京财文[2011]2858号)等文件精神,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管理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资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项目单位须是在昌平区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独立法人机构或昌平区所属服务园区建设的行政、事业单位,且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项目单位联合申报,申报主体须是在昌平区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独立法人机构,并确定申报主体及主要法律义务关系,合作单位应出具同意其作为申报主体的证明;
2.申报项目应为2015年(含)之后建设的项目,项目相应支出凭证在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3.申报项目须符合《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京财文[2011]2858号)中资金支持方向,申报项目须前期手续、建设内容、建设条件等基础要件完备;
4.已建设完成的项目,投资应合理且有相应支出凭证;正在建设的项目,投资计划应明确、合理,自筹资金应严格按计划保证落实(须提供企业银行对账单或资信证明等能够证明企业资金实力的资料);
5.申报项目须有明确的绩效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
二、下列情形专项资金不予支持
1. 同一项目的同一实施内容本年度已享受财政性专项资金支持的;
2.项目知识产权存在争议的;
3.申请单位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2年的;
4.因涉嫌违法行为正在被有关部门调查或侦查的;
5.正在进行影响该单位正常经营活动的重大诉讼或者仲裁的;
6.项目单位被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予以公示的;
7.经审议认为影响该单位正常经营活动以及其他不予支持的事项。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材料应规范制作,封面应注明项目申报单位、项目名称、申报时间。
2、全部材料应按照上述要求准备齐全,统一采用A4纸打印或复印,使用胶订方式装订。
3、项目申报资料的纸质版一式二份,每本关键页均要加盖公章,每本材料加盖骑缝章。
4、申报文本材料须提供电子版(光盘一张,其中法人营业执照、合同发票等非word版材料需要提供原版扫描件)。
四、申报及审批流程
1.有意申报项目的单位,请于2017年7月14日16:00时前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2.昌平园管委会相关部门及第三方机构对申报资料进行分类,按照相关标准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
五、有关要求
1. 项目申报单位要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一旦被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2.对于未按照项目计划和建设进度使用支持资金或建设过程中违反协议内容、弄虚作假者,收回部分或全部专项资金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联系方式:王奇、丁彩霞
联系电话: 010-80113217
邮箱:cpyzxzj2017@126.com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9号601室
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管理委员会
2017年6月30日
|
专项资金项目征集公告 |
|
根据《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京财文[2011]2858号)等文件精神,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管理委员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专项资金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1. 项目单位须是在昌平区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独立法人机构或昌平区所属服务园区建设的行政、事业单位,且制度健全、管理规范。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项目单位联合申报,申报主体须是在昌平区工商注册和税务登记的独立法人机构,并确定申报主体及主要法律义务关系,合作单位应出具同意其作为申报主体的证明;
2.申报项目应为2015年(含)之后建设的项目,项目相应支出凭证在2016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
3.申报项目须符合《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京财文[2011]2858号)中资金支持方向,申报项目须前期手续、建设内容、建设条件等基础要件完备;
4.已建设完成的项目,投资应合理且有相应支出凭证;正在建设的项目,投资计划应明确、合理,自筹资金应严格按计划保证落实(须提供企业银行对账单或资信证明等能够证明企业资金实力的资料);
5.申报项目须有明确的绩效目标、组织实施计划和科学合理的项目预算。
二、下列情形专项资金不予支持
1. 同一项目的同一实施内容本年度已享受财政性专项资金支持的;
2.项目知识产权存在争议的;
3.申请单位因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被执法部门依法处罚未满2年的;
4.因涉嫌违法行为正在被有关部门调查或侦查的;
5.正在进行影响该单位正常经营活动的重大诉讼或者仲裁的;
6.项目单位被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并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上予以公示的;
7.经审议认为影响该单位正常经营活动以及其他不予支持的事项。
三、申报材料
1、项目申报材料应规范制作,封面应注明项目申报单位、项目名称、申报时间。
2、全部材料应按照上述要求准备齐全,统一采用A4纸打印或复印,使用胶订方式装订。
3、项目申报资料的纸质版一式二份,每本关键页均要加盖公章,每本材料加盖骑缝章。
4、申报文本材料须提供电子版(光盘一张,其中法人营业执照、合同发票等非word版材料需要提供原版扫描件)。
四、申报及审批流程
1.有意申报项目的单位,请于2017年7月14日16:00时前按照要求提交申报材料;
2.昌平园管委会相关部门及第三方机构对申报资料进行分类,按照相关标准对申报项目进行审核。
五、有关要求
1. 项目申报单位要确保申报材料内容真实、准确、完整,一旦被发现提供虚假信息,视为自动放弃申报资格。
2.对于未按照项目计划和建设进度使用支持资金或建设过程中违反协议内容、弄虚作假者,收回部分或全部专项资金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联系方式:王奇、丁彩霞
联系电话: 010-80113217
邮箱:cpyzxzj2017@126.com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超前路9号601室
中关村科技园区昌平园管理委员会
2017年6月3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