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欢迎访问本站!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设为首页

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专项资金申报-政府资金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创新基金-创新资金-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文化创意-商标代理-中企讯-鼎唐网

微信扫一扫

国家发改委

服务热线:13601242728

13601242728    蒲老师

邮箱:pxg68413@126.com

您当前的位置: > 国家发改委 > 工信部

工信部

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7-6-28 14:43:30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关于组织开展2017年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6-27  来源: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  

工信厅信软函[2017]366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制造业与互联网融合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发〔201628号),推动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双创”平台建设,我部决定组织开展2017年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总体思路
   

围绕“双创”平台+要素汇聚、+能力开放、+模式创新、+区域合作等4个领域(共9个方向,详见附件1),遴选若干产业应用基础好、发展前景广阔、带动作用强的试点示范项目,支持制造业“双创”平台建设和应用推广,培育一批基于互联网的制造业新模式新业态,提升制造业重点行业骨干企业互联网“双创”平台普及率。
  

二、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主体包括为制造业提供“双创”平台服务的制造企业、信息技术企业、互联网企业、电信运营企业和科研院所等。申报主体应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较好的经济实力、技术研发和融合创新能力。
  

三、申报要求
 

(一)2017年试点示范项目遴选包括4个领域9个方向,每个申报主体限申报1个项目,每个申报项目的申报方向不超过3个。已通过其他渠道获得中央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参与本次项目申报。
 

(二)地方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项目推荐,请于2017712日前将推荐项目的有关材料以EMS邮寄或机要交换形式统一报送至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各地推荐项目的数量不超过10个。优先推荐通过两化融合管理体系评定的主体申报的项目。
 

(三)报送材料包括各地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出具的推荐意见函、推荐项目汇总表和《2017年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见附件2)等,须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并加盖公章。申报1个方向的须提交一式两份纸质版项目申报书,2个方向的一式四份,3个方向的一式六份;电子版材料采用随附光盘(1张)和电子邮件方式报送,命名格式为“地方-排序-项目名-申报主体名称”。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闫岩 010-68200582    李超 010-68208251

  箱:xinruansi@miit. gov.cn
    址:北京市海淀区万寿路27号院8号楼工业和信息化部信息化和软件服务业司(100846
    

  附件12017年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遴选工作方案
           
  附件22017年制造业“双创”平台试点示范项目申报书  

                                           

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
2017614


上一篇:关于做好2017年产业技术基础公共服务平台申报工作的通知
下一篇:国家科技重大专项(民口)管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