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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关于开展2017—2018年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7-6-16 8:53:52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各区旅游委,各有关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战略部署,以及2017年北京市旅游工作会议精神,进一步强化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对全市旅游业的带动和引导作用,加快推动京郊旅游休闲体系建设,根据《北京市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试行)》(京财党政群〔2016〕27号)和北京市旅游委2016年重点工作安排,结合市对区专项转移支付资金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市旅游委决定启动2017—2018年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征集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征集范围

(一)征集范围

1.特色旅游小镇建设项目。指:各区按照《北京特色旅游小镇创建标准及实施方案》申报参评的特色旅游小镇。

2.旅游休闲步道项目。指:符合市区两级旅游休闲步道规划和北京旅游休闲步道标准体系的旅游休闲步道配套设施项目。

3.传统村落旅游标识项目。指:符合《北京传统村落标识系统规划设计方案》的全市24个重点传统村落旅游标识系统项目,包括指引标识、导览标识、景观标识、服务标识、警示标识等。

4.星级民俗村(截至2016年底通过评定的星级民俗村)和少数民族村旅游配套设施项目。

5.民俗旅游合作社项目。指:达到《北京市民俗旅游奖励资金管理办法(试行)》相关条件和要求的民俗村旅游合作社。

6.红色旅游项目。指:截至2016年底通过评定的红色旅游景区建设项目。

7.郊野公园、森林公园、湿地公园项目。此类项目将结合市园林绿化局的意见予以统筹安排。

8.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项目)。指:经国家和北京市旅游、中医药管理部门认定的中医药健康旅游示范基地(项目)。

9.旅游演出项目。指:符合北京旅游产业发展方向,对北京旅游演艺市场带动效应明显,演出项目资质齐备,具有良好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旅游演出项目。

10.冰雪休闲旅游项目。指:2017年初按市旅游委要求完成调查摸底和汇总上报,依托本市各大景区、公园、度假村、有条件的乡村休闲农业场所等规划建设的嬉雪滑冰旅游项目。

11.其他项目。包括旅游+农业、工业、体育、健康、科技、航空、互联网等旅游产业融合项目,城六区旅游环境秩序建设项目,市旅游委对口帮扶单位旅游配套设施项目,平谷世界休闲大会等重大国际性活动旅游公共服务设施项目,以及列入市区两级2016年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程建设项目计划及“十三五”旅游发展规划的相关旅游项目。

(二)支持内容及方式

1.企业作为申报主体的项目,原则上采取贷款贴息的方式予以支持;

2.申请补助资金的项目,其申报内容为本项目所涉及的非经营性旅游设施,包括旅游步道、景观小品、观景平台、咨询服务、导览标识、生态卫生间、生态停车场、展陈设施、休憩设施等;

3.奖励资金的申请,仅限于民俗旅游合作社项目。

二、项目申报条件

(一)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符合我市旅游产业发展政策,且项目本身或项目所在区域有较成熟的规划。

(二)项目实施可充分提升旅游产业功能,建设内容具体,建设条件基本具备。

(三)所申报项目应按项目性质提供相关审批或许可文件。

(四)项目单位须在北京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包括机关、企、事业单位等。

(五)同一项目、同一内容,本年度已获得或以往年度获得过市级财政资金(包括市旅游委其他资金)支持的,不在此次申报范围。

三、项目申报程序及要求

(一)项目申报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项目单位向所在地区旅游委申报项目,经区旅游委、财政局对项目真实性、项目相关手续以及项目绩效等内容进行预审通过后,出具审核意见并联合行文上报市旅游委和市财政局(区旅游委负责向市旅游委报送;区财政局负责向市财政局报送)。市属单位和计划单列单位可直接向市旅游委申报项目。

(二)申报项目需依据项目征集范围,明确项目所属类别并在项目申报表中明确标注;申报对象可包括2016年储备并未获得资金支持的项目。  

(三)项目申报应同时以网上申报和书面申报两种方式,向市旅游委报送项目申请资料。网上申报是指由各区旅游管理部门按要求在北京市旅游产业项目库统一填报(www.lyxmk.com)。书面申报是指将加盖公章的纸制版请示(函)、项目申报表、区级审核意见及相关证明文件报送市旅游委。

(四)项目通过区旅游委、财政局预审后将纳入项目库统一管理,对项目库中暂不具备支持条件的项目,由市旅游委会同市财政局逐步予以研究支持。本年度没有得到资金支持的项目可选择进入北京旅游资源交易平台进行推介和融资。

(五)项目通过初审进入正式评审程序后,需按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图纸、预算、招投标文件等相关评审资料。

四、时间安排

请务必于2017年7月5日前完成本次项目申报工作。加盖公章的纸制版申报资料,请于2017年7月7日前送至市旅游委产业发展促进处。

 

附件:1.2017-2018年北京市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申报表

2.北京市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管理工作流程

3.北京市旅游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项目管理平台职责
 

北京市旅游发展委员会
2017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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