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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闵行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7-5-9 8:37:07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关于组织申报2017年度闵行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根据闵行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促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转化的政策意见》(闵府发〔2016〕15号)的通知要求,2017年度闵行区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计划项目申报工作已启动。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凡在本区注册(2年以上)并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下列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均可申报:

  1、有承担项目的资金、技术力量及设施设备,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2、有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等),或在项目完成后可申请或形成自主知识产权(包括专利、软件著作权等),且相关知识产权申请或授权证明必须为第一申请人或第一权利人;

  3、主要支持高新技术(产品)的研发、生产或服务项目,要求企业有足够承担该项目的资金证明、企业职工人数在300人以内、资产总额在5000万元以内、年营业收入在5000万元以内,项目计划新增投资额不超过500万,资金来源基本确定。

  二、申报方式

  1、符合申报要求的企业可登录闵行区“科技申报导航”系统(http://mhkj.shmh.gov.cn/),点击“闵行区科技项目申报系统”,按照要求填写申报材料。

  2、网上申报起止日期为:2017年5月8日—2017年6月2日。

  3、在线填报项目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请上传原件)后网上提交,由纳税所在地的镇、街道、莘庄工业区(园区)科技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科技主管部门)或相关推荐单位网上审核申报材料的完整性和申报资格。

  4、项目执行期为1-2年(从项目申请填报之日起计)。

  三、申报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应提供以下材料:

  1、闵行区科技项目申请/计划任务书;

  2、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3、上年度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须盖企业公章);

  4、与项目相关的自主知识产权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专利证书或受理通知、软件著作权证书等);

  5、涉及行政许可的特种行业,应提供许可资质证明复印件;

  6、除上述材料外,项目申报单位可提供以下辅助材料:查新咨询报告、检测报告、高新技术企业证书、用户报告等材料复印件。

  (二)受理

  1、书面材料受理:经科技主管部门网上审核通过后,申报单位在线打印申报材料,并经科技主管部门盖章(联系方式见附件2),一式三份,报送至以下任意地点:

  ⑴闵行区证照办理中心三楼科委服务窗口(莘东路505号,庙泾路莘东路路口),电话:33882531、33887991

  ⑵证照中心江川分中心科委窗口(地址:沧源路1160号零号湾1号楼1楼),电话:34202103

  ⑶证照中心浦江分中心科委窗口(地址:联航路1528号),电话:64980213

  2、书面材料集中受理时间为:2017年6月5日—2017年6月9日。书面材料请采用A4纸印刷,纸质材料采用普通胶装作为封面。

  (三)申报咨询:区科委科技项目科,莘西路376号207室。

  联系方式:阙萍、陈红

  联系电话:64982752、64986115

  (四)系统技术咨询:申报中系统出现问题,需要咨询的请邮件联系万达信息公司,邮件地址:mhkwjszc@163.com(相关邮件要求请参见附件3)

  上海市闵行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二〇一七年五月八日

  附件1:闵行区科技计划项目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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