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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发布《2017年度南京市自主知识产权开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及组织项目申报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7-2-10 15:02:54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宁科〔201733

各有关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关于建设知识产权强市意见》(宁委〔201519号),根据市科委、市财政局《关于重新印发〈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宁科〔2015165号),经认真研究,现将《2017年度南京市自主知识产权开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详见附件)予以发布。

2017年项目申报采取网上申报方网址:http://www.njkj.gov.cn的“科技工作”-—“科技计划”—“科技计划管理系统”或进入市科技成果转化服务平台:http://www.njkj.org的“科技发展计划”,首次登陆先注册。网上申报时间为:20172149002241800截止。纸质材料一式两份,一律以A4纸打印或复印,按申报书封面、单位基本信息表、项目信息表、申报书目录、申报书正文、附件材料顺序左侧装订,并签章齐备。报送至市政务服务中心A1区科委窗口A118A119(江东中路265号,地铁二号线奥体东站4号出口,报送材料人员请携带市民卡),节假日除外,报送截止时间为:2017321730。请各有关单位接此通知后,按照申报指南要求,认真组织好项目申报工作。

附件:2017年度南京市自主知识产权开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7210

附件

2017年南京市自主知识产权开发计划项目申报指南

一、编制说明

本指南确定“专利技术产业化专项”、“重大专利技术二次开发专项”和“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为自主知识产权开发计划重点支持领域。 

其中“专利技术产业化专项”拟安排不超过10项,其他两个专项拟总计安排不超过25项。 

二、重点支持领域

(一)智能制造与新一代信息技术 

1、智能制造技术(代码1110) 

重点技术内容:识别与感知、人机智能交互、分布式控制、智能物联等信息化制造技术,产品智能化设计、数据管理、工艺改进、MES等设计管理软件及系统,智能工控系统、精密在线监测单元、数字化车间及智慧工厂等。 

机器人精密控制、多机协调、人机交互等关键技术,控制系统、伺服驱动器和电机、精密减速器、嵌入式控制器等核心零部件,先进工业机器人、智能服务机器人、高速重载机器人等。 

2、物联网及云计算(代码1120) 

重点技术内容:高性能敏感元器件、传感器及关键芯片、智能传感器及传感器网络节点、交换及终端设备;与物联网有关信息安全技术的分布式感知、拓扑控制、信息资源调度、协同计算等关键设备和产品;云计算模式下的新型终端、计算节点及海量存储设备、云计算应用平台、云安全产品等。 

(二)生物医药 

1、新药产品(代码1210) 

重点技术内容:新型抗肿瘤药物、新型心脑血管疾病药物、新型代谢综合症防治药物、基因工程疫苗及新型疫苗、各类多发病、常见病的防治药及药物新型剂。 

2、医学检验技术及新设备(代码1220) 

重点技术内容:生化分析的新型自动化、集成化技术;便携式现场应急生化检验检测技术;采用新工艺、新方法或新材料有明确临床诊断价值的医学检验技术;临床医学生理、生化、病理检验的专用多功能快速检测装置与技术。 

(三)环保节能产业 

1、环保技术及产品(代码1310) 

重点技术内容:围绕水污染治理、内河流域生态环境治理、气溶胶污染物治理技术、脱硫脱硝及零排放关键技术,固废污染物处理及放射性物质处理技术;围绕土壤污染治理,推进土壤污染诊断、风险管控、治理与修复、污染应急处置等共性关键技术研究,研发适应我市土壤环境特点的装备和高效低成本功能材料(药剂);绿色建材及产品、环境降解材料及产品、高效空气和烟道气过滤材料及产品、生物质来源的高分子材料和制品。 

2、节能生产技术(代码1320) 

重点技术内容:绿色建筑设计技术,建筑节能技术,可再生能源装置与建筑一体化应用技术,精致建造和绿色建筑施工技术,钢铁企业余热回收利用技术;低温余热及高温固体余热回收利用技术;废弃燃气回收利用技术;蒸汽余压、余热、余能回收利用技术等。 

(四)新材料领域 

1、高性能金属材料(代码1410) 

重点技术内容:金属材料及其化合物、智能合金、超导材料、高性能铝、镁、钛及其合金材料、高温耐蚀及难熔金属材料、高效电池材料、新型焊接材料。 

2、先进非金属材料(代码1420) 

重点技术内容:光学纤维、高性能隔热材料、新型功能薄膜材料、石墨制品及各种碳素材料和高性能碳纤维、特种密封及摩擦材料、新型有机高分子材料产品、增强型玻璃纤维复合材料等。 

三、特定要求 

(一)申报单位应为南京市行政区划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良好信用的企业单位。 

(二)申报项目的经费支出内容应符合《南京市知识产权战略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宁科〔2015165号)的相关规定。 

(三)同一项目负责人、同一申报单位,只能申报一个项目;申报单位项目总投入不得少于100万;申报单位所拥有的专利须是已获授权并处于法律有效状态。 

(四)申报“专利技术产业化”项目需符合我市重点发展的产业方向,申报单位具有与项目实施相应的资产规模、研发团队和资金筹措能力等基础条件,具有明确的应用目标,并确保项目产业化基地设在南京。申报“重大专利技术二次开发专项”项目的申报单位须以自身拥有的国内外有效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为基础,以本市企业为实施主体,以在我市组织实施为前提,在专利技术转化实施过程中进行二次开发,形成新的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主要支持:企业知识产权制度、机构、管理标准化建设;企业知识产权战略运用中战略定位、战略目标和战略措施制定,形成《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建立企业专利信息开发与利用系统。 

(五)申报“专利技术产业化专项”和“重大专利技术二次开发专项”的单位须拥有有效专利5件以上,其中发明专利1件(含1件)以上;其中和产业化相关的发明专利须为20136月及以后授权,实用新型专利20146月及以后授权;申报“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的单位需拥有有效专利20件以上,原则上需与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要求江苏省星级以上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或南京市知识产权服务联盟内知识产权服务机构)签订服务合同共同上报,服务合同及合作知识产权服务机构资质情况说明以附件形式上报;同等条件下优先支持省贯标绩效评价合格的企业和知识产权示范企业以及拥有PCT申请的企业。 

(六)项目实施期内,“专利技术产业化专项”和“重大专利技术二次开发专项”申报单位新申请相关专利不少于15件,其中发明专利不少于5件;“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推进专项”申报单位新申请相关专利不少于10件。 

(七)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申报: 

1、项目负责人有在研的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2、申报单位有未按期完成、应验收而未验收或未通过验收的市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 

3、申报单位在往年承担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中存在弄虚作假、不履行科技计划项目合同等不良记录; 

4、近两年内承担的市级科技发展计划项目被中止的单位; 

5、申报实施的项目存在知识产权纠纷。 

(八)经过区(园区)科技及相关主管部门初审通过的所有申报项目应认真填报《南京市科技发展计划项目申报书(项目类)》。 

(九)市科委将委托市信用办,对项目申报单位信用情况进行审查,审查结果将作为项目立项重要依据之一。 

附件材料应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2、当期财务报表和经审计的上年度财务报表(新办企业无审计报告可上传验资报告); 

3、现拥有专利的专利证书复印件和当年专利年费缴纳凭证复印件(拥有专利数超过10件的,可以只提供其中主要的10件专利证书复印件及当年年费缴纳凭证复印件,其余拥有的专利可按照专利名称、专利号、专利权人、是否按期缴纳年费等内容制作WORDEXCEL表格); 

4、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人员、机构、管理制度及企业专利信息利用的基本情况资料及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的复印件; 

5、海外高层次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交南京市外专局颁发的南京海外留学人才居住证(或南京人才居住证)等复印件; 

6、其他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贯标合格或先进单位证书、知识产权工程师证明、鉴定证书、检测报告、知识产权示范企业或示范培育企业证明材料、高新技术企业及软件企业认定证书、医药生产企业GMP证书复印件、利用专利技术质押贷款凭证复印件等。 

四、联系方式 

对指南总体要求有疑问,请致电市科委规划财务处。 

联系人:王              联系电话:68786233  

对专项计划指南有疑问,请致电市科委知识产权综合处。 

联系人:刘              联系电话:68786242 

成果服务中心受理电话      朱 鹏 晖  68505118 

                        685051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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