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1242728 蒲老师
宝科委[2016]39号
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宝山科技创新中心重要功能区建设,推动企业成为创新主体,以提升我区企业工程化研究开发、科技成果转化以及人才培养能力。根据《宝山区关于加强“调结构、促转型”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宝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实施要求,区科委组织开展2016年度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申报工作。
一、支持重点
重点支持行业骨干企业建设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开展行业共性与关键技术研发和科技成果的转移,优先支持新材料、高端装备制造、生物医药、工业机器人等领域的申请。
二、申报条件
1、申请主体为独立法人企业,且是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纳关系和实际经营地均在宝山区域内的企业;
2、企业有较强的经济实力和技术创新能力,研究开发水平在本市同行业处于领先地位,主导产品在国内同行业有竞争能力。年销售收入不低于5000万元,有筹措资金的能力和信誉,研究开发费用占年销售收入的比例不低于5%,或不低于300万;
3、有明确的研究开发方向,可为企业提供新产品和成熟配套的技术工艺、技术装备、技术标准,为企业发展提供技术支撑。
4、具有较完善的研究、开发、试验和试制条件,有固定的研发基地,有必须的检测、分析测试手段和工艺装备,仪器设备原值不低于300万元。
5、有合理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组织体系健全,有明确的发展规划和目标;企业内部设有独立的研发机构,拥有一支较高水平的技术研究、开发和实施队伍,能有效地开展研究开发工作。
6、有较完善的产学研联合创新的组织架构,企业与高校、院所建立合作机制,技术创新绩效显著。
7、在行业科技进步中发挥作用,能开展相应的公共服务。
三、支持方式和力度
支持额度不超过企业投入的25%,区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专家企业工作站最高支持额为50万元。
四、申报者权利
申报项目若提出回避专家申请的,须在提交项目可行性方案等书面材料的同时,由申报单位出具公函提出回避专家名单,并说明理由。每个项目申请回避专家人数不超过3人。对于理由不充分或逾期提出申请的,不予采纳。
五、申报材料
1、《上海市宝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方案》(以下简称《可行性方案》);
2、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的共建协议;
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4、与申请项目相关材料如研发队伍人员名单;科技投入情况说明;研究、开发、试验设备清单等。
5、特殊行业需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
六、注意事项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不予扶持
1、项目申请单位近一年内因违法行为受到行政处罚的;
2、已申请获宝山区科技创新资金资助或本区其它财政性资金资助具有相同研究内容的项目;
3、知识产权有争议的项目;
4、以往年度承担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逾期不验收的项目单位。
5、项目申报单位的申报材料不实或不齐全,存在瞒报、虚报、漏报情况的项目。
七、申报方式
1、申请项目的企业须从http://bskw.baoshan.sh.cn(宝山科技网)-“公告公示”栏目下载相关材料填写,并按照要求递交材料;
2、申请项目须经过所属镇、街道、园区(宝山工业园、城市工业园、航运开发区)审核通过并盖章后送区科委(落户在街道的企业请到所在街道盖章后再送到航运经济区管委会盖章)。请申报企业在送交材料前一周送上述部门审核盖章。
3、联合组建的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必须附有联合组建协议书,明确一个主要组建单位,以及各个单位在建设、运行中的权利与义务。
3、申报名称统一为:宝山区XXXX工程技术研究中心。
4、申报截止时间为2016年8月 12日。递交项目可行性方案一式五份,附件材料一式一份(书面材料采用A4纸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同时递交《可行性方案》电子文档一份和20分钟PPT汇报材料(发送至邮箱:bsqcxy@163.com)。
5、区科委窗口集中接收书面材料时间为2016年8月8日至8月12日止,每个工作日上午8:30~11:00,下午13:30~16:30。材料接收地址:宝山区淞滨路1号(行政服务中心)3楼科委窗口。逾期送达的,不予受理。窗口不接收以邮寄或快递方式送达的书面材料。
八、联系方式
业务咨询电话:56172165
业务受理电话:26097743
附件:科技计划项目可行性方案(企业工程技术研究中心).docx
上海市宝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6年 7 月1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