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1242728 蒲老师
为贯彻落实国家、北京市京津冀协同发展的有关精神,深入实施“文化强区”战略,加快构建“高精尖”经济结构,统筹推动我区文化创意产业持续健康发展,依据《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文化产业政策,东城区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6年度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要求 项目申报单位为文化创意产业统计范围内,在东城区注册、统计、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和企业化管理事业单位,且具有独立核算的财务管理制度,财务状况良好。 如有两个及两个以上的项目单位联合申报一个项目,须确定承担主要法律关系义务、且投资比例占50%及以上或投资比例最大的项目单位作为项目申报主体,合作单位应出具同意其作为申报主体的证明。 二、项目征集时间 2016年6月8日(周三)至6月27日(周一)。 三、项目征集的支持方向和支持范围 (一)文化商业融合类 1、商场、餐饮等商业空间加强创意设计,提供具有文化特色的体验式消费项目; 2、增强特色商业街区的文化内容,打造文创产业特色商业街区的项目; 3、深入挖掘老字号企业的传统文化内涵,其利用互联网拓展营销渠道,推动老字号品牌与文创相关行业融合发展的项目。 (二)戏剧演艺类 1、精品力作和原创作品制作,重点支持能够代表北京地域文化特色,具有良好经济效益的剧目创作和演出; 2、著名导演、编剧等优秀创作人才设立工作室,创作高水平的剧目作品并实现产业化的项目; 3、引进国外高水平剧目展演,实现世界经典剧目驻场演出或本土化的项目; 4、具有良好社会、经济效益的优秀演出剧目“走出去”,扩大戏剧东城品牌影响力。 (三)文化旅游类 1、具有北京特色,能够体现东城文化并具有较好市场效益的特色文创旅游商品研发和设计项目;
2、深入挖掘北京皇城文化、民俗文化、红色文化、中医药文化等资源,提供特色鲜明的京味文化主题旅游产品和体验空间,举办重大旅游品牌活动等项目; 4、推动旅游业态提升、建立旅游“互联网+”信息化服务平台、旅游公共服务信息平台等其他行业引领性、融合性项目。 (四)文化科技融合类 1、高新技术成果向文化领域的转化应用,依托高新技术增强文化产品的表现力、感染力、传播力的项目; 2、通过文化内容、文化创意和设计促进文化与科技深度融合发展的项目; 3、依托下一代互联网技术、新一代移动通信技术和其他新兴技术,开发文化艺术、数字创意、数字版权、数字媒体的科技项目。 (五)公共平台类 1、文化创意产业信息服务平台、企业孵化平台项目建设; 2、文化创意产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的研发平台、技术测试平台、演出平台等建设项目; 3、各级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示范园区企业服务平台项目。 (六)其他文创产业类 按照北京市文化创意产业分类标准,在上述申报类别中未予涵盖的部分,主要包括: 1、艺术品交易。整合行业要素资源,带动形成艺术品评估、鉴定、拍卖、展示、保险、运输等艺术品交易全产业链的项目;文物藏品、传统工艺美术品及其衍生产品的开发和产业化项目;传统艺术品交易行业加快拓展应用新交易形式、新技术,丰富业态类型。 2、全媒体出版。传统媒体与新兴媒体在内容、渠道、平台、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深度融合,拓展传播渠道与影响力的项目;新闻出版业开展数字化转型升级;扶持弘扬中华优秀文化、具有先进思想性和艺术性、体现时代特征的创意出版项目;出版企业“走出去”,增强我区出版企业、产品的影响力。 3、设计服务。创意设计推动传统业态、非遗项目转型升级并实现产业化的项目;突出北京特色的文化创意产品设计服务项目;应用高科技手段增强体验的交互式设计服务项目;促进设计创意成果转化及设计资源共享的建设项目;设计与文化创意相关产业跨界融合、创新融合的项目。 4、广播影视。反映时代特征,具有民族特色,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相统一,文化内涵深厚、内容健康积极、社会和经济效益良好的广播影视原创作品;影视高清、云计算、三网融合等广播影视科技领域新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数字广播、数字电视、手机电视、互联网电视、网络电视台等新媒体的创新与发展;影视特效制作、集成、营销、发行等领域的平台建设;加强广播影视领域的企业交流合作,推动广播影视“走出去”的产业类项目;集影视制作、影视科技、互动体验为一体的综合型项目。 5、广告会展。跨媒体运营,提升精细化、一体化服务能力的项目;利用高新技术和新媒体实现数字化互动营销的项目;举办版权作品、古玩艺术、交易博览、产品发布、体育赛事等高端展览展示和文化品牌项目。 6、动漫网游。以中国传统文化和优秀历史题材为基础进行的动漫游戏研发;动漫游戏开发、运营、推广平台、动漫游戏媒体平台建设;移动终端APP等领域的动漫游戏新技术的研发及应用;优秀动漫游戏作品衍生品的设计研发;集策划、交易与营销于一体的动漫游戏产业链建设;面向海外市场、社会和经济效益良好的动漫网络游戏产品。 7、其他辅助行业。支持工艺美术品销售、知识产权服务、票务服务等其他辅助类文创产业项目。 8、融合类项目。支持文化创意和设计服务与金融、体育、中医药等领域创新融合发展的项目。 支持行业重点应符合市区产业发展指导目录的要求,根据每年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情况,由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联席会议研究讨论进行相应调整。 四、资金支持方式 专项资金对正在实施中的重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给予项目补助,对行业示范效果显著、区域带动作用明显的重大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单个项目资助比例一般不超过总投资的40%。申报补助类使用专项资金的项目原则上应满足以下条件: (一)符合专项资金支持导向和重点,或者已列入市、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规划或重点工程等; (二)项目投资主体明确,已落实自筹资金; (三)项目投资进度和已完成投资均不低于30%; (四)申报项目总投资原则上不低于300万元; (五)申报项目发生时间:2014年1月1日至2016年6月7日期间内发生的项目。 每家申报单位原则上每年只能享受一次专项资金支持。享受本办法政策资金支持的企业,原则上不再享受东城区其他优惠政策,企业可自主从优选择。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专项资金不予以支持 1、知识产权有争议的项目; 2、申报单位5年内发生产品质量、侵权等重大责任事故,及群体性劳资纠纷事件或不良信用等违法违纪行为,发生过涉及重大税务案件或生产经营中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 3、申报单位发生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 4、申报单位在申报其他财政资金有弄虚作假行为的,或在享受财政资助中有严重违约行为的,或申报单位违反本办法规定,正在接受有关部门调查的; 5、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 6、申报单位已享受我区其他优惠政策或相同内容的项目已经获得我区其他财政性专项资金资助的。 六、申报评审程序 (一)申报评审流程 1、请申报单位于2016年6月27日(周一)18:00前,按照征集公告要求填报项目并提交电子版材料(此阶段只须提交电子版材料)至区文促中心邮箱dcwczx@vip.163.com,纳入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项目库,逾期不受理。 2、区文促中心根据各初评单位职责划分,对申报项目进行分类后交各初评单位进行初评。各初评单位通知初评合格的项目申报单位提交电子版光盘一张和纸质申报材料,由各初评单位接收申报材料之后交区文促中心统一进行专家评审和项目评审,经第三方中介评审机构现场踏勘,初步提出专项资金支持项目名单征求相关主管单位意见后,报区政府审核批准并通过官方网站向社会公示7天。 (二)初评单位职责 1、区商务委负责初评文化商业融合类(包括老字号类)项目; 2、区文化委负责初评戏剧演艺类项目; 3、区旅游委负责初评文化旅游类项目; 4、东城园管委会负责初评东城园园区内注册的文创企业申报的文化科技融合类项目; 5、区文促中心负责初评文化创意产业公共平台项目; 6、区产促局负责初评其他文化创意产业类项目(包括东城园园区以外注册的文创企业申报的文化科技融合类项目)。 七、申报材料和要求 (一)项目申报单位需在东城文化创意产业网及各初评单位官方网址下载相关申报材料,认真填写。申报材料包括: 1、《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表》(见附件1); 2、《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预算明细表》(见附件2); 3、《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资金申请报告》(见附件3); 4、《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见附件4); 5、《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使用承诺书》(见附件5); 6、《报送材料真实性的声明》(见附件6)。 (二)纸质申报材料制作要求 1、项目申报材料应规范制作,封面应注明项目申报单位与项目全称; 2、所有纸质材料按顺序排列,按A4规格胶订,一式五份,加盖公章和骑缝章; 3、项目申报单位须对所有申报材料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并须自行承担包括知识产权纠纷在内的一切责任。 八、申报纪律要求 申报单位应根据项目实际情况认真、如实申报,对于伪造合同、提供虚假发票和虚假材料等弄虚作假的项目单位,取消其申报资格,同时通报相关行业主管部门。 九、其他说明 1、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项目申报单位可登陆东城文化创意产业网及各初评单位官方网站下载相关资料和表格; 2、项目申报材料不予退回; 3、本公告未尽政策支持事项,按照《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及相关实施细则规定执行; 4、区文促中心负责对本公告和相关政策进行解释; 5、区文促中心从未指定或委托任何中介服务机构,为企业提供项目策划和申请报告的撰写工作,在此,特别提醒各项目申报单位注意。 东城文化创意产业网官方网站:www.dchcci.cn 项目申报邮箱dcwczx@vip.163.com 咨询电话:64031118-2510/2526、64061771 咨询时间:工作日9:00-11:30 14:00-18:00 咨询地址:东城区钱粮胡同3号南楼510室 附件: 附件4:东城区文化创意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申报表 东城区文化发展促进中心 2016年6月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