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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申报2016年丰台区专利转化支持项目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6-6-20 16:07:34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各相关单位:

  根据《丰台区专利支持办法》,现将申报2016年丰台区专利转化支持项目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报单位应为专利第一权利人,在丰台区登记注册并纳税;如果不是专利权人,应取得专利权人的独占或实施许可,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2、本通知中的专利转化项目是指对已获得国家专利授权转化成为产品,实现产业化的过程。项目领域应该属于丰台区重点支持的产业方向;

3、项目申请资金一般不超过100万元,鼓励申报单位提供相应配套资金;

4、申请资助的专利转化项目,原则上应是正在实施或准备实施的项目,且科技含量高、专利权有效,没有专利纠纷,具备产业化条件,并可预见有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项目实施期一般为两年;

5、同等条件下,优先资助发明专利的转化实施、列入市区重点发展计划的项目、市区专利示范试点单位的项目、专利转化和运营平台重点支持的项目、获得专利质押贷款或者其他在专利管理工作中有特色示范的项目;

6、专利成果转化单位具有开发、实施专利项目的基础和能力,项目前期准备工作充分,有专利转化的技术人员、设备、设施及一定的自有资金。

  (二)申报材料

  1、《丰台区专利转化支持项目申请表》;

  2、专利转化支持项目申请报告书;

  3、营业执照(三证合一)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或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4、技术成果所有权的证明文件,或专利证书(含说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5、专利转化项目经费来源及已投入资金证明(如银行对账单、发票等);

  6、上一个会计年度的财务报表(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以及技术性收入的情况表;

  7、争取优先支持的其他附加说明材料。

以上材料均一式5份按顺序以A4纸张尺寸平装成册,加盖骑缝章,并提交电子版。提供材料为复印件的,还应出示相应的有效原件以供核对,原件审核后退回。

  (三)申报时间

   20166202016720

  (四)受理地点

  北京市丰台区富丰路2号(星火科技大厦)910房间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邓铭,任彦哲

联系电话: 63725578

  电子邮箱:1422782844@qq.com

附件:

1、《丰台区专利转化支持项目申请表》

2、《丰台区专利转化支持项目申请报告书》

3、丰台区专利转化支持项目承担单位申请承诺书

4、2016年丰台区专利转化支持项目成果预期情况表

5、2016年丰台区专利转化支持项目经费预算评审申报材料

6、财政拨款资金科目的支出范围

丰台区知识产权局

  20166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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