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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关于申报资源节约循环利用重点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支持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6-3-3 18:04:09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国家准备近期发文件全面启动2016年资金申报工作,请符合条件的项目单位预先准备相关材料。

(重要:今后,所有申报国家资金的项目,必须纳入国家三年滚动计划库,没有入库的项目单位请按程序入库,否则不能申报。)

 一、专项资金支持范围

(1)资源节约循环利用重点工程2016年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支持范围:

 1、节能科目,包括节能改造工程,电机系统节能改造工程,燃煤锅炉节能环保综合提升工程,重点用能单位能效综合提升工程,合同能源管理推进工程,余热暖民工程,高效节能技术和产品产业化工程,绿色照明工程等。
        2、循环经济科目,包括循环经济示范城市(县),园区循环化改造工程,城市静脉产业基地,循环经济技术与产品推广示范工程,资源循环利用提质工程等。 
        3、综合利用科目,包括大宗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工程,生态农业试点示范(农业循环经济和农业清洁生产),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程等。
        4、节水科目,包括海岛海水淡化工程,支持海水淡化示范和国家海水淡化产业基地建设,开展管网漏损改造及高耗水行业和公共建筑节水改造,推动再生水利用等。

(2)大气雾霾综合防治工程支持范围:重点行业脱硫脱硝高效除尘,挥发性有机物治理,扬尘抑制等项目;燃煤锅炉节能环保提升项目,余热暖民工程,浅层低能利用项目;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程。

(3)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试点支持范围:主要包括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环境保护部组织开展的环境污染第三方治理示范试点项目。

 二、专题项目单行材料目录:
       (1)由甲级资质的咨询设计单位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2)项目的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
       (3)环保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文件。
       (4)节能评估审查意见。
       (5)新征土地项目提供用地预审意见,无需新征土地项目提供原有土地证复印件。
       (6)自筹资金证明。包括:银行近期存款证明,经法定机构评估的项目前期资金投入证明和企业用款说明等。
       (7)需要贷款的项目,需提供相应级别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或贷款合同、授信协议。对出具贷款承诺函银行的要求是:全国性银行需分行及以上级别,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需最高级别。对贷款合同、授信协议的要求是:合同或协议中应明确贷款或授信额度,用途应明确为固定资产投资或项目资金。项目资金要配套平衡。
       (8)项目实施单位对所附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声明。
       (9)企业基本情况表。
       (10)项目基本情况表(务必填写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经济效益包括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和创汇;社会效益包括节水量、资源综合利用量、污染物减排量等)。

  联系电话:40000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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