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朝阳区

关于公开征集2015年下半年度朝阳区总部经济及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的公告
添加时间:2015-9-2 13:05:29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2015年09月02日 17:08 来源:朝阳区商务委员会 【字体:↑大 ↓小】

    为进一步落实《朝阳区“十二五”时期服务业发展规划》,加快推进朝阳区总部经济及服务业升级发展,依据《朝阳区产业发展引导资金管理办法》及《朝阳区关于鼓励总部经济及服务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文件,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2015年下半年度朝阳区总部经济及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支持项目,特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主体

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朝阳区进行工商、税务、统计注册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健全的财务制度、良好的会计信用和纳税信用的企业和相关机构。

二、申报时间

2015年8月10日至9月11日

三、项目申报流程及材料

1、项目需符合《朝阳区关于鼓励总部经济及服务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支持标准与重点(详见办法第三章),请欲申报单位务必详阅该管理办法的相关条款

2、企业在符合申报条件的前提下,按照相应条款的项目申报资料要求(详见附件1)在申报期限内提供相关材料。

四、注意事项

1、申报单位自项目征集公告发布之日起,可登陆朝阳区商务委网站(http://sww.bjchy.gov.cn),从其“通知公告”栏中查看该公告及下载申报材料。

2、原则上每个单位只能选择申报一项。

3、项目申请表纸质材料需正反面单张A4纸打印,一式两份。

4、朝阳区商务委拥有对本公告内容和《朝阳区关于鼓励总部经济及服务业发展专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等政策的最终解释权。

咨询电话:65099187    传真:65099070

提交材料地址:朝阳区日坛北街33号朝阳区人民政府中楼608室

 附件:

1、专项资金申报材料明细

2、项目申请表

                            2015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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