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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报2015年南京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奖励和补助项目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5-8-17 12:14:56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宁经信软件〔2015〕210号
宁财企〔2015〕465号

各区工信局(经信办)、财政局,开发区管委会,各软件园区管委会(管理处),有关企业(单位):

为贯彻落实《关于以打造“一谷两园”软件产业集聚区为重点高标准建设中国软件名城的意见》(宁委发〔2011〕39号)精神,充分发挥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软件专项产业)引导作用,推动企业创新发展和产业转型升级,现组织开展2015年市软件专项资金第一批奖励和补助项目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类别及时间

1、项目类别:

(1)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重点项目补助专项;

(2)物联网十大示范工程项目补助专项;

(3)工业设计融合项目补助专项;

(4)新主导制订国际、国家标准奖励专项。

2、受理时间:

网上申报:8月20日至8月31日;

纸质材料:8月25日至9月6日。

3、各专项的申报条件、材料、归口处室及联系方式等详见附件《2015年南京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奖励和补助项目申报指南》(以下简称《申报指南》)。

二、申报程序及要求

1、项目基本信息表按照属地化原则,经所属地区工信局(经信办)、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同级财政部门网上初审通过后,将项目申报纸质版材料一式五份装订成册,报所属地区工信局(经信办)、开发区管委会以及同级财政部门审核签章后上报。市直属企业(集团)可直接申报。

2、实行网上同步申报。申报企业登录南京市经信委网站(www.njec.gov.cn)的“南京市经济和信息化专项资金网上项目申报系统”,在系统登录界面下载操作手册并按照手册说明选择相应类别进行填报。

3、申报项目须对照《申报指南》规定的专项类型及受理时间进行申报,同一项目不能重复申报。当年已获得国家、省、市相关专项资金扶持的项目,以前年度已扶持的同一项目,不得再次申报。

4、申报通知及申报材料的电子格式,可从南京市经信委网站(www.njec.gov.cn)下载。

5、市经信委将会同市财政局按规定对扶持企业进行信用审查,对项目进行监督检查和绩效评价。

6、上述项项目的申报资料,由市经信委各归口处室接收。市经信委办公地址:江东中路265号新城大厦B座17楼,逾期不予受理。

7、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市经信委:

(1)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重点项目补助专项:

信息化建设与推进处李军 电话:68788928

(2)物联网十大示范工程项目补助专项:

电子信息产业处潘志刚 电话:68788912

(3)工业设计融合项目补助专项:

经济运行处庄国仕 电话:68788838

(4)新主导制订国际、国家标准奖励专项:

科技与质量处成明 电话:68788856

市财政局:

企业处周博 电话:51808716

附件:

1、2015年南京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奖励和补助项目申报指南

2、2015年南京市软件和信息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第一批奖励和补助项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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