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1242728 蒲老师
各有关单位:
为大力推进松江区信息化与工业化深度融合(以下简称“两化”融合),根据《松江区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暂行)》(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的要求,现就开展2015年“两化”融合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支持范围
2015年度“两化”融合专项资金重点扶持产业互联网创新发展、传统产业改造提升、重点领域信息化应用等方面具有先进性和示范性的信息化应用项目(详见附件1)。
二、申报条件
(一)项目申报单位必须是在本区进行工商税务登记的企业;
(二)企业连续两年以上通过年审,日常经营活动无违纪违规情况;
(三)财务管理制度健全,具有良好的社会信用;
(四)所申报项目原则上须为在建或拟建项目,且建设周期不超过两年;
(五)每个单位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项目。对已获专项资金支持但项目未通过验收的单位申报的项目,原则上不予受理;
(六)同一项目已获其他政府财政资金支持的,不再予以支持。
三、资金支持方式及标准
专项资金项目的支持方式及标准按照《管理办法》第七条的有关规定执行。
四、项目申报
(一)申报方式:2015年松江区“两化”融合专项资金项目申报采用书面申报和电子邮件并行的方式进行。
(二)申报材料:
1. 上海市松江区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见附件2);
2. 上海市松江区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专项资金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见附件3);
3.注册法人登记证书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复印件);
4.项目申报材料及其附属文件真实性承诺;
5.上一年度会计报表、审计报告、完税证明及项目自有资金证明材料(已投入资金的凭证、银行对账单或项目合同等);
6.松江区产业专项扶持资金街镇(园区)审批表(见附件4)。
7.松江区产业专项扶持资金企业绩效目标承诺书(见附件5)。
8.提供企业法人在上海市公共信用信息服务平台查询的信用报告。(可在上海诚信网www.shcredit.gov.cn ,点击“2015年上海市政府信用实事项目查询入口”——法人查询入口进行查询)。
9.其他可以说明项目情况的材料。
(三)申报要求:
1.纸质申报材料一式两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并由法人代表签名,采用A4纸双面打印,以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于左侧装订成册(申报材料不退还);
2.申报截止时间为2015年6月30日。纸质材料接收时间为每个工作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5:00。项目申请书电子版请发到科委电子邮箱sjkw01@163.com。
五、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37735274 37735667;
电子邮箱:sjkw01@163.com;
受理点地址:松江区科技创新服务中心(乐都西路825弄5号楼2楼248,249窗口) ;
受理点电话:67736079。
附件:1、《松江区2015年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专项资金项目指南》;
2、《上海市松江区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专项资金项目申请书》;
3、《上海市松江区信息化和工业化融合专项资金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大纲》;
4、松江区产业专项扶持资金街镇(园区)审批表;
5、松江区产业专项扶持资金企业绩效目标承诺书。
上海市松江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2015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