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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申报2015年度国家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深财教〔2015〕15号),我委组织实施了2015年度国家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和初审工作。现将初审通过的项目在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www.szpb.gov.cn)公布,广泛征求社会各界意见。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项目持有异议的,请在公布之日起3天内以书面形式(注明通讯地址和联系方式)向我委提出。单位提出异议的,要求在异议材料上加盖本单位公章;个人提出异议的,要求在异议材料上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姓名不能打印),我委对异议人身份和反映情况予以保密。为保证异议处理客观、公正、公平,保护候选单位的合法权益,凡匿名异议不予受理。
异议受理地点:深圳市福田区福中三路市民中心C3103室。
邮编:518035
联系电话:0755-82107387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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