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1242728 蒲老师
一、资助对象
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愿意接受股权投资的未上市的互联网企业。
二、重点支持领域
(一)互联网基础服务
主要包括接入服务、域名注册服务(DNS)、设备托管服务(IDC)和网络加速服务(CDN)等。
(二)互联网应用服务
电子商务、网络内容与娱乐、网络通信、信息检索和云计算、大数据、移动互联网等互联网应用服务等。
三、资助方式及金额
采取股权投资的方式对符合条件的企业进行资助。财政资金原则上按照与合作股权投资机构投资金额1:1的比例对项目申报单位进行资助。单个项目财政资助资金的 50%作为股权投资,50%作为直接补贴。其中,财政资金股权投资金额不高于项目总投资的20%,投资金额最高为1500万元;财政直接补贴资金依据现行 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进行管理,直接补贴资金只可用于所申报项目固定资产投资。
四、受理时间
在线申报:2015年3月11日9:00至2015年4月14日17:00;
书面受理:2015年3月11日9:00至2014年4月15日17:45。
咨询电话:400-00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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