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1242728 蒲老师
各项目承担单位:
根据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关于填报2014年度创新基金项目《监理信息调查表》(年报)的通知》的要求,请组织相关单位填报国家创新基金项目年报工作,具体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承担单位需完成的相关工作
项目承担单位应认真履行合同,合理使用创新基金,保证专款专用,并对项目资金进行单独核算。
(一)填报截止时间:项目承担单位在2015年1月23日之前完成网络提交,并将纸质材料一套(盖章)报送至注册地区县科委。
(二)填报流程
1、纸质材料一套(盖章),包括《监理信息调查表》(2014年年报)和相关附件材料,用燕尾夹固定,报送至区(县)科委。
(三)相关附件材料
1、企业2014年度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盖章);
2、财政拨款资金到账凭证;
3、项目销售发票清单100%和发票复印件5张(随机抽样);
4、技术检测报告、知识产权相关证书、获奖证书、质量证书、高新技术企业证书、许可证等能够有效证明项目进展材料的复印件。
(四)注意事项
1、国家创新基金监理年报填写说明详见附件2;
2、企业获得风险投资、银行贷款、国家和省市级奖项(科技进步奖、名牌、荣誉证书)、高新技术企业、参与重大工程和重大突发事件等情况,请在《监理信息调查表》(2014年年报)中重点写明;
3、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工商局变更证明;
4、项目承担单位应如实、准确填写项目有关信息,提供齐全的附件材料。如发现弄虚作假行为,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2014年国家创新基金项目监理年报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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