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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申报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合作服务机构项目
添加时间:2014-12-26 9:42:51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一、征集范围
本次平台合作服务机构征集范围为在北京市注册,满足相关要求,能够独立或主导为中小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各类服务机构,服务领域包括:信息服务、投融资服务、创业辅导服务、技术创新服务、招聘培训服务、管理咨询服务、法律服务、市场开拓服务等。
各窗口平台运营机构、经市经济信息化委推荐的国家中小企业公共服务示范平台、经市经济信息化委认定的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小企业创业基地可不经过公开征集程序,自动获得成为平台合作服务机构的资格。
二、申报要求
申报机构须满足以下要求:
1、服务机构(或其分支机构)(以下统称为"服务机构")需注册在北京市,具有一定的经济实力,运行机制良好;
2、主要服务对象为中小企业,拥有线上、线下服务经验,且具有一定的公共服务经验和业绩;
3、有明确的专业服务方向,服务内容界定清晰,能够提供相应服务的资质证明和服务业绩证明;
4、有固定的服务场所,并有与所提供的服务内容相适应的设施和场地;
5、拥有与业务经营范围和业务发展能力相适应的专业服务团队和技术人员,专职为中小企业提供服务的工作人员不少于5人,能够指定不少于2人的专职工作人员开展平台服务;
6、能够为中小企业提供企业发展急需、业务受众范围广的服务(产品),服务内容和服务形式具有一定独特性和创新性;
7、能够自行和主导开展面向中小企业的公共服务活动,并有详尽的活动计划,活动内容和形式具有独特性和创新性,年计划开展公共服务活动不少于3次;
8、承诺为平台中小企业开展的市场化服务收费标准低于同类服务市场平均标准;
9、具备良好的信誉,无违法行为和不良信用记录;
10、入围平台合作服务机构后,承诺接受平台运营服务机构的统一协调管理和监督考核,严格执行平台的相关管理规定和服务标准规范。

北京市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介绍
咨询电话:400-004-0802
北京中企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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