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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通知
添加时间:2014-12-31 14:23:13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北京市专门为留学归国创业人员提供了政府资金申报项目,鼓励更多的留学生在北京创业。该政府资金申报项目将重点支持近期回国、尚处创业初期的留学人员,经过评估后选择出约15个项目,给予15万元的资金支持。对于已经获得过相关政府资金申报的项目例如对于已入选国家和本市各级人才计划获得过资金资助的不要重复申报。
昌平区管委会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5年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工作的通知》(京人社调发〔2014〕282号)的要求,结合区实际,关于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报推荐选拔工作的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申报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需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企业法定代表人应为留学回国人员,一般应获得硕士以上学位;
(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发明专利,技术创新性强,具有较强市场潜力;
(三)熟悉相关领域和国际规则,有经营管理能力,如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者可优先考虑;
(四)企业注册时间不超过3年;
(五)企业注册资金现金资产不低于50万元人民币,留学人员出资额占企业注册资本的50%以上;
(六)企业法人诚信守法,无违法犯罪记录。
重点支持近期回国、尚处创业初期的留学人员,对于已入选国家和本市各级人才计划获得过资金资助的,原则上不再列入创业启动支持项目。
二、推荐名额及支持额度
本市将组织专家对申报单位上报的创业项目技术水平、市场前景、风险水平,以及申报人和团队的创新能力、经营管理能力进行综合评估。根据评估情况,我市将评选出15个左右项目,每个给予15万元的资金支持。同时,将向人力社保部推荐2—3优秀项目,参加全国评选。
三、申报材料
(一)申报函纸质版一式2份;
(二)《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一式6份;
(三)辅助证明材料(含《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学历证书、学位认证、营业执照、出资证明等材料),装订成册,一式6份;(四)申报函、《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和辅助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光盘2张。
四、申报要求及申报时间
各推荐单位负责对申请人、创业项目和其他材料进行审核把关,确保各项申报材料真实有效,不得多途径申报,一经发现将取消申报资格。申报单位于2015年1月16日前将材料纸质版及电子版报送北京市昌平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流动调配科,逾期不报视为放弃。
该计划主要扶持近期归国创业人员,先从区里选取合适项目进行推荐,汇总到北京市最后立项15个左右的最佳项目。
 
附件1:申报函

附件2:北京市留学人员回国创业启动支持计划申请表

二○一四年十二月三十一日

 项目申报咨询电话:400-00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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