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1242728 蒲老师
为严格土地管理,全面推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积极挖潜、盘活存量土地和闲置厂房,优化资源配置,加快推进工业向园区集中,按照《青浦区关于盘活闲置厂房专项补贴实施办法》,现开展2014年度盘活闲置厂房专项补贴的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企业在租用闲置厂房(或闲置标准厂房)满一年后,可向所在镇(街道)和开发区申报,由镇(街道)和开发区将初审同意的企业汇总后,向区经委提出资金补贴申请。(具体申报要求见附件)
二、时间安排:本次申报截止时间为2014年11月30日。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21-61536027
青浦区盘活闲置厂房专项补贴实施方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