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闵行区《鼓励共享仪器设施设备》资助资金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4-11-4 8:24:51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各有关单位:
    《鼓励共享仪器设施设备》资助资金申报工作已开始,请各有关单位对照《加快推进科技创新和科技成果产业化实施意见的通知》)及操作办法(闵府办发[2012]65号)文件精神(第二十八项:鼓励共享仪器设施设备),符合条件的单位积极组织申报。
    申报材料:
    1、《闵行区科技政策申请表》
   政策条款:28、鼓励共享仪器设施设备,
   项目名称:科技研发测试、检测
    2、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正本复印件;;
    3、区内企业与区域内高校、科研院所、市研发公共服务平台成员单位签订的使用仪器设备的协议书、合同或技术服务合同复印件、仪器设备在市研发平台的编号证明(研发平台网上打印);
    4、《鼓励共享仪器设施设备》服务明细表(包括每项项目的价格、费用总额以及服务发生时间,并加盖服务单位公章);
    5、发生相关费用的发票复印件(付费凭证开具时间在201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
   发票内容为测试费或检测费,发票金额与服务明细表金额一致,需确认票据抬头、金额、及公章清晰可辨)。
    受理时间: 2014年11月3日――11月7日

联系人:吴女士
联系电话:021-61536027

鼓励共享仪器设施设备服务明细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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