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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策解读

山东省青岛市设立专项资金支持环境污染防治
添加时间:2014-10-24 9:38:33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近年来,各行各业的发展都离不开专项资金申报与扶持工作,近日,山东省青岛市设立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吸引了广大的企业及人民的关注,下面我们去了解一下详细内容。

山东省青岛市设立专项资金,支持环境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示范和应用项目建设,其中单个项目最高可申请资金50万元。

青岛市环保局和财政局联合下发的《关于开展申报2014年度青岛市环境污染防治新技术新工艺新装备示范和应用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指出,今年重点支持工业企业露天堆场、渣场等扬尘防治项目;工业企业挥发性有机废气治理项目;大型饮食单位和食堂油烟高效净化设施的筛选、技术论证、后续效果评估及示范和应用项目。

据悉,专项资金采取“先干后补”的方式予以支持,待项目建成通过验收后拨付,单个项目的补助金额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此外,项目申请对象应为在青岛市市区范围内依法设立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实行独立核算的企事业单位,项目实施后具有良好的环境效益,具备普及或推广的价值;项目前期工作基础较好,具备开工条件或正在建设,项目原则上应于2015年6月份前完工并具备验收条件,资金应在预算年度执行完毕;申报单位具有较好的财务和经营状况以及项目实施管理能力。但已获得环保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

上面的资料告诉我们,青岛市环保局和财政局对环境污染防治专项资金的项目非常重视,欲了解环保专项资金支持的项目的更多内容,请登录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了解更多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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