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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申请推荐2014年973计划前期研究专项课题的函
添加时间:2014-4-30 10:33:20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科技部基础研究司关于申请推荐2014年973计划前期研究专项课题的函

发布时间:2014年430

组织部门:科技局

质询电话:400-004-0802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各计划单列市科技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
    2006年以来,973计划组织实施了前期研究专项(以下简称前期专项),主要支持地方有区域优势与特色的基础研究。前期专项实施以来,在引导和支持地方基础研究、调动地方开展基础研究积极性、培养基础研究人才和团队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
    今年,973计划前期专项工作继续采用相关地方科技主管部门推荐申报课题的方式组织。为了做好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支持方向
    今年,前期专项面向各地有区域优势与特色的基础研究,优先支持在省部会商工作中提出的重大基础研究需求。申报课题应符合农业科学、能源科学、信息科学、资源环境科学、健康科学和材料科学等973计划支持领域。
    二、申报要求
    1.课题研究内容符合当地区域优势和特色,研究目标明确、集中、针对性强。
    2.课题研究思路清晰,有创新思想,研究路线和方案可行。
    3.课题负责人应为具有较高学术水平和良好信誉的在职科研人员,年龄不超过60岁,课题研究队伍精干,年富力强。
    4.重点支持省属高校和科研机构申报的课题,课题申报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研究条件和学术环境。
    5.由相关地方科技主管部门按要求组织推荐申报课题。省(区、直辖市)科技厅(委)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科技局推荐课题不超过4项,计划单列市科技局推荐课题不超过2项,超项推荐课题不予受理。
    6.为进一步加强前期专项对地方基础研究工作的带动作用,鼓励地方科技厅与973计划共同资助前期专项课题,其中,973计划专项经费每课题平均支持80万元左右,鼓励推荐部门按一定比例进行支持。课题执行期为2年。
    三、申报方式
    科技厅(委、局)组织申报课题采取网上申报方式,请登陆国家科技计划项目申报中心网站(网址:进行申报,课题申请书格式请在管理办法及文件专栏下载。技术咨询电话:010-58090883(中继线),
    四、受理时间
    申报受理期为2014年6月2日至6日,逾期不予受理。
    五、推荐材料报送
    请各推荐单位于6月10日前(以寄出时间为准),将加盖推荐单位公章的推荐函、课题申请书等寄送至科技部基础研究管理中心。
    六、注意事项
    1.根据《国家科技计划项目承担人员管理的暂行办法》有关规定,已作为项目(课题)负责人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项目人员不能作为课题负责人申报前期研究专项课题。作为主要参加人员同期参与承担的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数不得超过两项。
    2.申请书中不得夹带任何个人或组织对课题的评价性意见。
 
 
    通讯地址:北京丰台区时代财富大厦1106
    咨询电话:010-58090883
    传    真:010-580907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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