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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资金申报申报2013年朝阳区协同创新项目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3-7-1 10:30:36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政府资金申报申报2013年朝阳区协同创新项目的通知

主管部门:朝阳区科委

申报时间:2013.7.1


为落实《关于促进产业技术创新战略联盟加快发展的意见》(京科发[2011]303号)和《北京市朝阳区十二五时期科技发展规划》,加快朝阳区区域创新体系建设,推动朝阳区区域产学研合作协同创新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即日起启动2013年朝阳区协同创新科技专项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主体

1、受理朝阳区区属委办局、街乡、企事业单位与驻区高校、科研院所联合项目申报。区属单位作为合作项目牵头单位。

2、对朝阳区-高校发展合作联盟成员单位内的高校与区内单位共同申报的合作项目给予优先扶持。

3、各项目申报单位应在朝阳区办理工商登记和税务登记,具有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

二、支持重点及方式

1、资助类项目重点支持产学研合作双方共同开展的科技研发、成果转化及示范应用、决策咨询、共建联合研发中心、毕业生就业实习基地建设等项目。项目实施期为1-2年。项目资助经费原则上不超过50万元。

2、补贴类项目重点对驻区高校、科研院所与区内单位间上年度组织实施且已结题或实施完成、符合支持重点且取得显著经济、社会效益的合作项目。由驻区高校、科研院所申报,朝阳区-高校发展合作联盟秘书处组织专家评审后,根据项目取得的效益及对区域经济社会发展的后续利用价值等给予一定金额的补贴。

三、项目组织方式

1协同创新科技专项申报可以由驻区高校、科研院所或区属单位分别提出,向朝阳区-高校发展合作联盟秘书处提交项目申报材料及相关证明资料。

2对同一单位提交的2项以上的项目申报,应同时分类别(资助、补贴两类)提供本单位申报项目的排序表,供项目评审及立项决策时参考。

联系方式:010-58090986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协同创新 项目申报书 (补贴类项目)

北京市朝阳区协同创新 项目申报书 (资助类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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