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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资金申报2014年朝阳区专利资助及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4-2-28 9:56:55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政府资金申报2014年朝阳区专利资助及奖励申报工作的通知

主管部门:朝阳区科委

申报时间:2014.2.28


辖区内各企事业单位及个人:

为鼓励发明创造,增强区域自主创新能力,营造良好的知识产权保护和发展环境,促进区域科技进步和经济发展,根据《朝阳区专利资助及奖励办法》(朝政发〔20108号),朝阳区知识产权局将从即日起开展2014年(2013年度)朝阳区专利资助及奖励相关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专利第一申请人为本区登记注册的单位和户籍在本区的个人;

2、受理条件:2013年度的授权专利、获奖专利以及2013年度缴纳的专利年费。

二、申报程序

1、注册登录:登录朝阳区知识产权服务平台(http://www.chyip.gov.cn),点击“网上申报”系统,如第一次登录,请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完成注册环节。注册用户登录“网上申报”系统,选择“项目申报管理”,进行在线填报。

2、网上填报:申报人进入“项目申报管理”后,点击“新建项目申报”,并依据实际情况选择、填写并提交《朝阳区专利奖励申请表》和(或)《朝阳区专利年费资助申请表》,工作人员将在5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核。 申报人在提交成功后随时登录该系统,选择“申报进度查询”,查询申报项目是否予以审核,如通过审核,申报人可在“审核结果记录”中查找到申报项目并点击“下载”功能,下载生成word文件;如未通过形式审查,申报人可在“退回项目重报”中查找到申报项目,点击“查看”功能查看审核意见,根据审核意见点击“修改”功能,修正后重新提交。

3、提交材料:申报人将通过审核的项目下载、打印、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按要求连同所需附件提交至指定地点。

三、申报材料

1、《朝阳区专利奖励申请表》和(或)《朝阳区专利年费资助申请表》;

2、企业提交营业执照及单位介绍信,代办人身份证;大专院校、科研单位、机关团体提交法人资格证书及单位介绍信,代办人身份证;个人提交户籍证明,代办人身份证;

3、专利证书或中国专利奖获奖证书;

4、申报年费资助的需提交2013年缴纳年费的凭证。

以上附件材料均需提交原件及复印件1份,单位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文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原件审核后退回。

联系方式:010-58090986


附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政府关于 印发朝阳区专利资助及奖励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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