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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申报2012年度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添加时间:2012-5-15 17:17:38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关于做好2012年度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推荐申报工作的通知

主管部门: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沪科〔2012〕164号

各区(县)科委,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做好对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活动的扶持和创新发展环境的营造工作,现将科技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201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办计〔2012〕34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申报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方式

根据科技部创新基金管理中心的总体部署,上海市科学技术委员会通过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资金(以下简称“创新资金”)对本市科技型中小企业的技术创新项目予以引导和支持。上海市创新资金与区(县)财政资金共同组成国家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以下简称“创新基金”)项目的地方支持资金。企业先申报创新资金,获得创新资金立项支持的项目择优推荐申报国家创新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二、申报要求

1、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

根据科技部创新基金申报的相关文件及有关会议精神,结合上海市的实际情况,2012年本市推荐申报国家创新基金(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须为2011年创新资金第二批申报,并纳入2012年上海市创新资金储备库,经评审后立项的项目。

对本年度新申报的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将纳入2013年上海市创新资金储备库。为了使企业申报准备工作更充分,创新资金储备库自本通知发布之日启动,项目申报单位参照《关于2012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国科办计〔2012〕34号)要求进行网络申报,申报流程如下:

(1) 企业网络注册,由注册地区(县)科委负责审核开通。

(2) 企业须将书面材料一式三份送至区(县)科委,书面材料包括网上提交的电子申报资料PDF文件、相关附件(含审计报告原件)及企业注册材料,区(县)科委负责申报项目的初审、推荐。

(3) 企业申报截止时间为2012年7月31日。

2、创新基金其他类型

中小企业公共技术服务机构补助项目、科技型中小企业创业投资引导基金项目申报单位须于2012年5月20日之前将书面申报材料一式三份送至上海市科技创业中心。

请各区县科委、有关单位根据通知要求做好组织动员或材料申报准备工作。



三、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21-6153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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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通知:
2012年度上海市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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