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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技术开发区的专利授权奖励办法汇总
添加时间:2014-9-29 16:33:40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经济技术开发区中的科技创新政策支持企业在国内外获得知识产权授权并将专利技术在新区实现产业化。

(一)对获得授权并在新区实现产业化的国内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每项分别给予2万元、8千元、2千元的支持;对通过PCT方式获得授权的国外专利,每项给予10万元的支持;对于获得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中药或植物新品种权授权的,每项给予2千元的支持;对于获得软件著作权授权的,每5项给予1千元的支持。

(二)对于被认定为国家专利示范企业的,一次性给予20万元资金支持;对于被认定为北京市专利示范企业的,一次性给予10万元资金支持。

(三)同一内容知识产权仅限一次申请本资金支持;企业申报知识产权项目的,每年最高支持资金不超过3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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