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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宝山区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4-4-21 17:46:44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关于开展2014年度宝山区产学研合作项目申报的通知

主管部门:上海市宝山区科学技术委员会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落实创新驱动、转型发展战略,推动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建设,切实帮助企业解决生产发展中的重大技术需求,增强企业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根据《宝山区关于加强“调结构、促转型”支持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宝府办[2014]31号文)、《宝山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宝府办[2014]34号文)要求,现组织开展2014年度区产学研合作项目的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条件


1、申请主体为独立法人企业,且是工商注册地、税务征纳关系和实际经营地均在宝山区域内的企业。


2、申请项目需符合国家、市、区产业、技术政策导向,技术含量高,创新性较强,知识产权清晰,具有新颖性、先进性和实用性。


3、申请项目必须是企业与高校或科研院所已签订责权利明确的产学研合作项目,并且是正在实施的项目。


4、申请项目合作双方应具有较强的技术创新能力、管理水平和人才团队,具备完成项目所必需的基础条件和资金配套能力。


5、申请项目的实施方案科学合理,实施内容明确,技术路线成熟,预期目标明确,经费预算合理,项目实施周期一般不超过2年。


二、材料要求


申请项目的企业可以从宝山科技网(http://bskw.baoshan.sh.cn)下载相关材料填写,并按照要求递交下列材料。


1、《宝山区产学研合作项目可行性方案》


2、附件材料


(1)企业与高校(科研院所)签订的项目技术开发、服务合同;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3)与申请项目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知识产权证书、检测报告、查新报告等;


(4)特殊行业需提供资质证书。


三、注意事项


1、已申请获宝山区科技创新资金资助或本区其它财政性资金资助的同一项目不予申请。


2、每一单位原则上申请1个项目。


2、申请项目须经过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工业园区管委会审核通过并盖章后送区科委。请提前一周送上述部门审核。


3、递交项目可行性方案一式五份,附件材料一份(书面材料采用A4纸印刷,普通纸质材料作为封面,不采用胶圈、文件夹等带有突出棱边的装订方式。)。同时递交《宝山区产学研合作项目可行性方案》电子文档一份和10分钟PPT汇报材料(发送至E-mail:wxy630307@126.com)。


4、受理日期:2014年6月20日起至2014年6月30日,逾期不再受理。

受理部门:区科委产学研合作办公室

受理地址:淞宝路50号1号楼305室
咨询电话:021-61533125

产学研合作项目可行性方案(2014).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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