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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关村服务业试点申报的条件及流程
添加时间:2014-9-29 14:29:58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申报条件要求:

1)项目符合国家、北京市产业政策,符合《中关村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现代服务业试点扶持资金管理办法》的支持方向;

2)项目形成的主要收入能计入“中关村现代服务业领域收入”;

3)产业类项目总投资额(评审额)在3000万元(含)以上,项目应为在建项目,建设期原则上不超过3年,已完成的投资应合理且有相应支出凭证;

4)建设期为一年内的项目自筹资金应全额保证,跨年度投资项目,年度投资计划应明确、合理,自筹资金应按计划保证;

5)申报项目应有合理的服务模式和盈利模式,有明确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6)依法应取得投资主管部门批准的项目需提供审批、核准或备案文件;涉及土地、新增建筑的项目需提供土地、规划意见,涉及环境影响的项目需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批复;

7)项目应有股东会或董事会决议和上级单位或主管部门批准文件;

8)联合申报项目应有各企业合作协议,协议中应对各方的责权有明确约定。

申报流程:

进入首都之窗网站  ,进入网站后会在首页右上方和中间醒目位置都能看到“中关村现代服务业”的入口,点击进入现代服务业界面。点击页面右下角处的“点击进入申报系统”,没有注册的新用户要进行注册,已经注册过的企业可以直接输入用户名和密码进行项目申报工作。

项目申报咨询电话:400-004-0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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