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1242728 蒲老师
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主管部门:辽宁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申报截止日期:2009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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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信息化发展资金的支持范围:
(1)省本级电子政务建设,不包括省直部门纵向电子政务工程类项目;
(2)百户企业信息化示范工程项目;
(3)农村信息化、社会信息化与区域信息化建设;
(4)推进全省信息化发展的其他方面。
2、请各单位根据信息化发展资金的支持范围,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认真组织项目申报。
3、各单位申报信息化发展资金项目应提供如下材料:立项申请;详细的项目计划任务书、可行性报告或实施方案;企业需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验证的上一年度会计决算报表及审计报告。
4、市及市以下项目由市信息产业局与市财政局共同审核后,联合行文分别上报省信息产业厅和省财政厅;省直有关部门将申报材料同时报送省信息产业厅、省财政厅。
5、相关文件及材料格式要求请到省信息产业厅网站通知通告栏下载。项目申报材料需书面材料一式二份及其电子版。
6、获得专项资金资助的项目,必须在建设期内完成项目验收,项目未通过验收的,不能继续申请专项资金项目。
专项资金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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