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代理申报2014年长春市级企业技术中心
关于组织申报2014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的通知
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局(经济局、经发局、发改局):
为贯彻国家、省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和市委市政府突出科技创新的决策部署,全面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紧密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完善市、省、国家企业技术中心逐级晋升机制,根据《长春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长工信联[2014]14号)的有关规定,市工信局会同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等有关部门,组织开展2014年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点领域和范围
以汽车、农产品加工和轨道客车三大支柱产业,医药健康、装备制造两大优势产业,生物、光电信息、新能源、新能源汽车、新材料、节能环保等战略性新兴产业领域的规上民营企业为重点。
二、申报材料
申请市级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的企业应具备认定基本条件,按照《长春市市级企业技术中心认定管理办法》的相关要求编写申请报告(附件2)和评价材料(附件3),并装订成册。
三、申报程序
各县(市)、区、开发区工信局(经济局、经发局、发改局)会同当地科技、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根据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对企业上报的申报材料进行审查,并将申请报告、评价材料和推荐意见(一式二份,并附电子版)务必于8月15日前上报市工信局科技处(市政府1215房间)。
项目代理申报咨询电话:010-58090201
附件:
1、申请认定市级企业技术中心企业应具备的基本条件.doc
2、长春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
2、长春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申请报告(编写提纲).doc
3.、长春市认定企业技术中心评价材料
长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二〇一四年七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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