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版 | 欢迎访问本站!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设为首页

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专项资金申报-政府资金申报-高新技术企业认定-高新技术企业复审-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项目-创新基金-创新资金-文化创新发展专项资金-文化创意-商标代理-中企讯-鼎唐网

微信扫一扫

国家科技部

服务热线:13601242728

13601242728    蒲老师

邮箱:pxg68413@126.com

您当前的位置: > 国家科技部 > 其他外省市项目 > 陕西

陕西

政府资金申报“二〇一一年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添加时间:2011-11-4 10:39:01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政府资金申报 “二〇一一年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专项资金项目计划”的通知

主管部门:陕西省科技厅

申报时间:2011.11.4


按照《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在各设区市、省级有关部门、杨凌示范区管委会推荐和申报项目的基础上,省科技厅、财政厅组织进行了项目的形式审查、专家评审论证等立项程序。本次计划共安排项目167项,财政专项补助经费9641万元。

本计划编制认真贯彻落实全省科技大会精神,紧紧围绕《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关中统筹科技资源改革率先构建创新型区域的决定》(陕发〔2011〕7号)、《陕西省“十二五”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陕科计发〔2011〕67号)等文件精神,全力组织实施好重大科技创新项目计划。一是围绕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资源主导型产业,转化一批关键技术,开发一批自主创新产品,推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提高产业的核心竞争力。二是推动科技和金融结合,创新科技投入方式,建立风险补偿机制,撬动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企业的支持力度。同时重点培育一批拟上市科技型企业,采取“一事一议”,建立科技型企业上市“绿色通道”,推动一批科技企业走向资本市场,促进一批高新技术企业发展壮大。三是加大对工研院的支持力度。支持工研院遵循“依托大学、围绕重点产业、服务骨干企业”原则所组织实施的科技创新与产业化项目,支持工研院把研发团队、研发资产、研发成果等人财物整体孵化为科技企业。四是加强对区域特色农业发展的支持,带动农民增收致富。

本计划项目的各归口管理部门必须按照《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实施及相关管理工作,积极做好协助及服务工作,及时协调解决项目实施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为项目顺利实施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

项目承担单位必须按照《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项目及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接受省级有关部门,市县科技、财政部门的协调管理与检查监督,认真做好项目组织实施,确保按照合同的规定进度顺利完成项目的各项目标任务。

联系方式:010-58090986



上一篇:代理申报2011年陕西省优秀科技企业家的通知
下一篇:2011-政府资金申报2012年陕西省重大科技创新专项资金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