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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三省

代理申报2009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
添加时间:2009-3-16 9:57:17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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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管部门:辽宁省科学技术厅 

申报截止日期:2009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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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重点资助方向
    1.具有重要科学意义及良好的预期应用前景,对全省科技、经济和社会发展有较大推进作用的应用基础研究,尤其是围绕我省特色产业发展所开展的应用基础研究;
    2.具备研究工作基础,研究工作具有自主创新性,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合理可行,可在2-3年完成预期研究目标或取得重大进展的应用基础研究;
    3.由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研究人员开展的依托国家、省级重点实验室研究领域的应用基础研究;
    4.跟踪国内外科学发展前沿,尤其是我省具有优势的应用基础研究。
    二、申报条件及要求
    1.本次受理申报的自然科学基金项目,不含软科学研究项目;
    2.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申报人原则上须为1959年1月1日以后出生,具有副高级以上(含副高级)相关专业技术职务,且每人本年度限报一项;
    3.2009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实行限项申报。限项办法:各单位按不超过本单位近3年中获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数最多年度的资助项目数的3倍分别进行申报;近三年未获得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或初次申报的单位,本年度限报3项以内;
    4.为保证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质量, 2009年省自然科学基金一般不受理以下四类申报者申报的项目:一是承担省科技计划任意计划类别项目且项目处于在研过程中的;二是承担过2项以上(含2项)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项目完成后未获得过国家级科技项目支持的;三是有学术不端行为的;四是项目实施及基金经费使用未能严格管理的。
    二、申报程序
    今年项目申报继续采用网上申报方式进行。涉及国家安全和重大机密的项目,不得在网上申报,可由申报单位派专人送达或邮寄(申报时间以寄出地寄出邮戳日期为准),申报材料一式三份(包括一份原件),报送至省科技厅发展计划处。申报材料参考《辽宁省科学技术基金项目申报书》。
    各市科技局、省直有关部门、中央部委属驻辽单位负责组织本地区、部门、单位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在推荐时应严格把关,择优推荐,并行文上报(推荐汇总表见附件2)。2009年省自然科学基金资助项目各初审推荐单位推荐限额见附件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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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热线:010-58090216/400-004-0802

附件:

[附件:2009年辽宁省自然科学基金初审推荐汇总表]

[附件: 辽宁省科学技术基金申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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