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3601242728 蒲老师
一、申报要求
(一)各有关单位严格按照创新基金申报须知(见附件1)及项目指南(见附件2),积极组织项目申报工作;
(二)此次申报,仍采取省里择优先行支持,再向国家申报的方式,各推荐单位要严把项目质量关。其中:对各推荐单位、各专业抚育机构本年度立项支持15万元以上的初创期小企业创新项目(以立项文件为准)优先向国家创新基金推荐。
(三)申报项目企业应按照《会计法》《会计报告条例》等规定,按月及时向当地财政部门报送企业月份财务快报。
二、申报方式
(一)申报单位依据申报材料编制提纲(见附件3、4),编制申报材料,提供相关附件。申报材料及附件一式三份,加盖申报单位公章。同时填报项目预算表(见附件5);
(二)推荐单位将项目预算表汇总后,加盖科技主管部门及财政主管部门公章。由科技主管部门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二份)及项目预算汇总表报送省科技厅;财政主管部门将项目申报材料(一式一份)及项目预算汇总表报送省财政厅。其中:省属企业直接向省科技厅和省财政厅报送。全部申报材料及项目汇总表电子件
附件2:2009年度科技型中小企业技术创新基金若干重点项目指南
主管部门:黑龙江省科技厅
代理申报科技项目:中企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10-5809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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