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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北三省

代理黑龙江技术开发专项资金 科技资金
添加时间:2009-6-18 9:13:41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主管部门:黑龙江省科技厅
代理申报科技项目:中企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申报截止时间:2009年7月15日
咨询热线:400-004-0802。010-58090032

项目具体要求:

一、对2008年以前专项资金项目进行总结和验收。
1.请各单位对2000年—2006年的专项资金项目进行总结并填报《技术开发专项资金项目调查表》。
2.对2007--2008年的专项资金项目要做好验收准备工作。已经完成合同要求的项目要及时进行验收,需要进行成果鉴定的项目按照有关规定组织鉴定。
二、2009年专项资金项目支持方向。
1、开发高新技术产业化项目。
2、科技攻关项目立项前的预备研究。
3、增强本院所开展相关技术业务能力,为地方经济和行业服务的项目。
三、专项资金的支持方式
采取自筹资金和政府资助相结合的方式,自筹资金原则上不低于资金总额的30%。
四、项目申报与评审
1、申报项目应提供的材料包括:
项目申报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预算书(格式从省科技厅网页“院所改革”栏目中《科技厅财政厅印发〈省属科研院所技术开发研究专项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下载)一式二份并发送电子邮件至(kjtfgc@163.com)
2、由省科技厅进行初审。
3、进行技术经济评估,评估内容包括项目的技术可行性、技术创新性、实施条件、市场需求预测、经济效益预测及存在的风险等。
4、省科技厅、财政厅根据项目评估情况进行考察和综合审评,确定当年支持项目和额度。

附:《技术开发专项资金项目调查表》

主管部门:黑龙江省科技厅
代理申报科技项目:中企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咨询热线:010-580900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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