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代理申报2013年度张江嘉定园平台建设专项资金
添加时间:2013-10-31 15:39:04  作者:鼎唐网  文章来源:创新资金申报代理信息网

代理申报2013年度张江嘉定园平台建设专项资金

主管部门:嘉定区创业投资大孵化器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申报2013年度张江嘉定园平台建设专项资金的通知

张江嘉定园各分园:

为支持园区内平台建设,根据区科委2013年专项资金资助要求,现将申报2013年度张江嘉定园公共平台补贴(扶持)专项资金的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各镇、街道、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所属的张江嘉定园分园。

二、支持重点和范围

2013年度区科委专项资金重点支持符合园区发展的平台建设以下几个方面:

1、支持园区集聚公共创新资源,引进和建设符合产业导向的专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开放实验室等,完善创新服务链。支持园区内服务功能和绩效突出的既有专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开放实验室等公共服务机构的能力提升建设。资助平台的功能建设或功能提升(设备、数据库、人才引进等),资助不超过实际投入的10%,最高20万元。支持专业技术公共服务平台、开放实验室等以无偿或低于市场价格为园区企业提供专业服务,资助服务费差价的20%,最高5万元。

2、支持助推企业发展的政策、技术、人才、投融资、管理和营销等公共服务的平台联盟网络建设,构建各类组织、机构和中介等创新资源要素向园区、企业集聚的服务体系。支持各类创业服务机构为园区企业提供创业辅导、知识产权、成果转化、品牌打造等专业服务,打造具有特色的创业服务体系和服务品牌。支持园区创新管理机制,完善园区创业服务链。资助公共服务平台的建设费用,资助不超过实际投入的20%,最高10万元。

3、支持园区搭建国内外合作的平台网络和服务平台建设,推动园内中小企业、创新联盟等开展人才、技术、项目等的国内外合作交流。根据实际成效资助运营费,不超过实际支出的10%,每个每年最高5万元。

三、支持方式

1、专项资金采用无偿资助的方式,项目实施完成进行财政审计。

2、同类内容项目已经享受政府资金支持的不再重复资助。

四、申请方法

凡符合本项目要求,有意承担项目任务的单位均可向所属街镇提交专项资金项目申请材料。申请材料包括申请表和附件。书面文件请采用A4纸双面印刷,与电子文档一并递交所在街镇,经街镇批准后由街镇统一递交区科委。申请项目所发生的费用必须是2013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的。本专项自即日起开始申报,区科委受理截止日期为2013年11月15日。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电话:021-615331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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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1:申请表

附件2:附件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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